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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离岸信托个税新规落地,90天过渡期内申报可免除滞纳金

【核心提要】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提醒,明确离岸信托相关收益需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 官方提供至10月22日的“90天过渡期”,在此期间完成申报的纳税人可免除滞纳金。
  • 税务部门强化征管力度,对逾期未缴或涉嫌偷逃税行为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正文报道】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离岸信托纳税申报事宜的提示提醒》,旨在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于今年7月发布的《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通知明确要求,相关纳税人必须就离岸信托收益履行相应的个税申报义务。

根据《公告》规定,官方为纳税人提供了为期90日的过渡期(即截止至10月22日)。在此期间,纳税人如能按时完成相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将不被加收滞纳金。税务部门特别提醒相关纳税人应抓紧梳理个人离岸信讨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履行义务,以规避潜在的滞纳风险及其他法律风险。同时,税务机关也将提供细致的税收辅导与办税服务,协助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并完成合规操作。

为确保新政稳妥落地,相关基层税务机构已提前介入。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在国庆前已明确要求纳税服务中心全面做好离岸信托咨询保障工作。通过建立专项工作队伍、开展政策培训、强化数据分析及严密舆情监控等措施,确保离岸信托个税征管方案能够扎实执行。

具体而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及通过离岸信托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畴。在过渡期内(即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及非居民个人涉及的相关资产投入或产生的收益,均需在公告实施后90日内完成申报。对于金额较大的个税,税务机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延长追缴年限。

政策明确指出,自2026年1月1日起,离岸信托相关业务将进入全面规范管理阶段。若纳税人逾期未缴纳上述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并加收滞纳金;对于涉及偷逃税行为的,除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小编观点】
此次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离岸信托相关资产及收益的监管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90天的过渡期是给纳税人留出的“缓冲带”,旨在帮助相关群体在合规框架下完成税务梳理。对于涉及跨境财富管理和复杂金融结构的个人而言,及时咨询专业机构并配合税务部门的辅导,是降低法律风险、确保资产合法合规的关键步骤。

背景链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统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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