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 新留园 海外华人的新闻与社区
论坛 生活百态 【动态跟踪】重庆2岁男童坠楼事件:警方不予立案,家属坚持追究过失责任

【动态跟踪】重庆2岁男童坠楼事件:警方不予立案,家属坚持追究过失责任

【核心提要】

  • 警方已正式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该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
  • 男童母亲坚持认为丈夫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并计划申请立案监督及听证。
  • 涉事父亲称其并非主观故意,相关证据显示其在坠落瞬间并未在场。

【正文报道】

近日,关于“重庆2岁2个月男童坠楼”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据当事人提供的消息,该案件的家属已收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针对母亲刘女士此前控告丈夫崔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警方在经过相关调查与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故决定不予立案。

此前的案件回顾显示,事故发生在9月13日。据了解,事发时男童的父亲崔先生独自在家照看孩子,期间他因外出遛狗,将2岁2个月的儿子留在客厅沙发上观看动画片。然而,在短短十余分钟内,孩子从家中18楼坠落身亡。

针对此事的法律定性,双方立场存在明显分歧。刘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她并不认为丈夫存在“谋杀”的主观故意,但坚信其行为已构成刑事上的“过失致人死亡”,并要求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目前,她计划针对此结果申请立案监督及听证会。

与此同时,被控方的崔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给出了不同陈述。他表示,自己离开家门仅为遛狗,全程离家约12分钟。他强调,现场监控等证据均能证明他在事发时并未在场,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虐待行为。警方在初步调查取证后,认定该事件属于意外事故,并于当晚将其释放。

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对媒体的进一步垂询做出回应。此案的争议核心在于“过失”与“意外”在法律判定上的界限,以及家属对于刑事责任追究的诉求。

【小编观点】
本案的核心矛盾点在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认定标准。在法律实践中,过失犯罪往往涉及行为人是否预见到了可能发生的危险,且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采取防范措施。目前警方判定为“意外事故”,意味着调查认为该行为不符合刑事立案的门槛;而家属坚持追究责任,则反映了在悲剧发生后,家属对相关监管缺失及管理疏漏的强烈诉求。

背景链接:

  • 涉及法律术语:过失致人死亡(Negligent Homicide)、不予立案通知书(Notice of Non-filing)

新闻配图

新闻配图

0 条回复

暂无回复,快来抢沙发吧!

  • 1 / 1 页
敬请注意:文中内容观点和各种评论不代表本网立场!若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