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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时事评述 一切都可以适用寻衅滋事罪

一切都可以适用寻衅滋事罪

长期关注劳动者权益“恰帕斯东风电视机”主编冯睿,被广东警方刑事拘留。

小五(冯睿)曾经在北京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他一直关心劳动权益并为之身体力行。

小五(冯睿)于9月14日被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刑事拘留,目前羁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截至目前,已经23天。

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目前能够获得的公开信息仍然有限。包括具体涉嫌罪名,以及此次羁押是否与他此前发布的劳动权益调查和年度盘点有关,也还有待进一步确认。

冯睿是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生。毕业以后,他没有按照一条通常意义上更“体面”的道路生活。他去过皮村,在工友之家工作,后来运营“恰帕斯东风电视机”,长期记录劳动者的处境,同时建立劳动法支持群,批判白领996超时工作制度,关注劳动工人权益,关注骑手,工厂工人,并连续多年做劳动权益年度盘点。

这些年,他记录了很多已经习以为常、却并不应该被习以为常的事情。欠薪、裁员、失业、劳动纠纷,工伤,超时工作以及那些很少能够出现在主流叙事里的普通劳动者。

很多劳动者是没有声音的。他们没有记者,没有公共账号,也没有能力把自己的遭遇写成一篇能够被很多人看到的文章。

工人被拖欠几个月工资,一个外卖骑手拿着低廉的单价在雨里跑了一天,一个年轻人突然被通知裁员,一个人在工伤以后不知道该去找谁——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真实的人生;但事情过去以后,它们往往很快就消失了。

有人愿意把它们留下来,至少让别人知道曾经发生过。

这就是劳动权益调查最朴素的意义。它不是在“制造”劳动矛盾。很多矛盾在被记录之前就已经存在了。记录者只是把它们从一个人的遭遇,带进了公共视野。

所以只要有人持续关注社会矛盾,就是在“挑事”。

似乎只要没人说出来,问题就不存在了。

一个人被欠薪,并不会因为没人讨论而重新拿到工资;一个人被恶意裁员,也不会因为没有文章记录,就重新拥有工作。不公不会因为沉默而消失。它只会变得不可见。

但如果一个长期调查、记录劳动者权益问题的人,最终是因为这些工作而被以“寻衅滋事”追究刑事责任,那么这件事就值得我们认真谈谈“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本身。

因为这不是一个可以轻易带过的词。“寻衅滋事”长期以来就因为其适用范围和边界问题受到争议。它所覆盖的行为类型很宽,从公共场所的扰乱秩序,到所谓“起哄闹事”,再到一些通过网络实施的行为,都可能进入这个罪名的讨论范围。

问题恰恰在于:

当一个罪名能够覆盖如此多种不同性质的行为时,它的边界就必须格外清楚。

否则,一个原本应该针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刑事罪名,很容易变成一个解释空间很大的“口袋”。

什么叫“寻衅”?什么叫“滋事”?什么行为已经超过了违法的边界,进入刑事犯罪?

这些都不能只依靠一个模糊的判断。不能因为某个人说了让相关单位不舒服的话,或者把社会中存在的矛盾摆到了公众面前,就简单地把他装进“寻衅滋事”这个口袋里。

劳动权益问题尤其如此

而“寻衅滋事”这个罪名,尤其值得警惕的地方就在这里。

寻衅滋事就是对付韭菜五毛人矿等刁民的利器。

其实寻衅滋事罪的前身为流氓罪,于1979年开始存在。其内容涵盖范围较广,是口袋罪之一。1997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撤销了流氓罪,将其部分罪行分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盗窃、侮辱尸体罪”、“寻衅滋事罪”等6种,修改后的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生效。寻衅滋事罪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使用方法范围与范围和流氓罪高度一致,因此通常被认为是流氓罪的替代品,以及口袋罪和中国政府打压异议人士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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