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刘皓然】当地时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作出裁决,认定美国总统特朗普有权解除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委员丽贝卡·斯劳特的职务。特朗普当日在社交媒体平台发文称之为“重大胜利”,认为这一裁决“极大”增加了总统解职联邦机构官员的权力。美媒分析称,这一裁决等同于收回对部分联邦独立机构负责人的法律保护,“改写”了美国总统作为国家最高行政首脑的权力边界。综合美联社、《纽约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最高法院的这一重大裁决缘于去年美国政府的一宗“解职纠纷”:2025年3月,特朗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免除了斯劳特的职务,认为这位民主党人担任FTC委员“与本届政府施政优先级不符”。斯劳特被解雇后直接起诉了特朗普政府,称政府此举不合法,并主张恢复职位。这起诉讼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波折不断,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斯劳特诉美国政府的核心法律依据,是美国最高法院1935年就“汉弗莱遗嘱执行人案”所作出的里程碑式裁决。1933年,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因政策分歧解雇了FTC委员威廉·汉弗莱,而后者拒绝离职。1934年汉弗莱不幸死于中风,他的遗产执行人塞缪尔·拉斯本继承他的遗志,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并最终打赢了官司。当时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总统解雇某些联邦独立机构领导人的权力应当受到国会方面的限制。 据悉,美国联邦政府既包括国务院、财政部、战争部这类直接听命于总统的职能部门,也包括20多个联邦独立机构——如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通信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等。与职能部门存在显著不同的是,这类机构具有“准立法”或“准司法”性质,重大决策往往由委员会投票产生,党派性弱、中立性强。以FTC为例,该机构1914年创立之初,国会就有意将它打造为一个“不受总统及行政部门控制的机关”。在1935年判决的加持下,该类机构一直享有某些“显性或隐性的免职保护机制”。6月29日,美最高法院在斯劳特案中作出了有利于白宫一方的判决。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意见书中写道,FTC奉行的那套免职规则违反了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该机构具有“实质性的行政权”,譬如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展开调查及执法行动、裁决争议以及追偿索赔等,这些职责完全属于美国总统的管辖范围。罗伯茨表示:“凡代表总统行使行政权力的下属官员,总统均有权随时将其解职。”他还强调:“如果汉弗莱案的判决还剩下什么,我们今天也一并将它推翻。”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被美媒认为是6名保守派大法官基于意识形态的“站队投票”。《国会山报》称,29日当天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马约尔当庭大声诵读了异议书,这一举动通常只有在表达“强烈反对意见”时才会在最高法院上演。她表示:“判决的结果是,总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这种权力既非公民所赋予,也非国会与宪法所赋予。最高法院的多数派重塑了我们的政府。”她痛批,最高法院的这一举措不仅推翻了先例,更曲解了历史,甚至连“司法谦逊的伪装”都懒得维持了。路透社称,目前尚不清楚美国其他联邦独立机构是否会受到最高法院裁决的影响,但斯劳特案的判决或从根本上改变美国现代行政机构的宪法根基,未来可能引发一波诉讼浪潮。不过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称,最高法院的裁决仍留有余地,保守派法官也承认,美国并非所有独立机构都涉及行政权——比如联邦储备委员会。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刘皓然】当地时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作出裁决,认定美国总统特朗普有权解除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委员丽贝卡·斯劳特的职务。特朗普当日在社交媒体平台发文称之为“重大胜利”,认为这一裁决“极大”增加了总统解职联邦机构官员的权力。美媒分析称,这一裁决等同于收回对部分联邦独立机构负责人的法律保护,“改写”了美国总统作为国家最高行政首脑的权力边界。
综合美联社、《纽约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最高法院的这一重大裁决缘于去年美国政府的一宗“解职纠纷”:2025年3月,特朗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免除了斯劳特的职务,认为这位民主党人担任FTC委员“与本届政府施政优先级不符”。斯劳特被解雇后直接起诉了特朗普政府,称政府此举不合法,并主张恢复职位。这起诉讼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波折不断,一直打到美国最高法院。
斯劳特诉美国政府的核心法律依据,是美国最高法院1935年就“汉弗莱遗嘱执行人案”所作出的里程碑式裁决。1933年,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因政策分歧解雇了FTC委员威廉·汉弗莱,而后者拒绝离职。1934年汉弗莱不幸死于中风,他的遗产执行人塞缪尔·拉斯本继承他的遗志,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并最终打赢了官司。当时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总统解雇某些联邦独立机构领导人的权力应当受到国会方面的限制。
据悉,美国联邦政府既包括国务院、财政部、战争部这类直接听命于总统的职能部门,也包括20多个联邦独立机构——如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通信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等。与职能部门存在显著不同的是,这类机构具有“准立法”或“准司法”性质,重大决策往往由委员会投票产生,党派性弱、中立性强。以FTC为例,该机构1914年创立之初,国会就有意将它打造为一个“不受总统及行政部门控制的机关”。在1935年判决的加持下,该类机构一直享有某些“显性或隐性的免职保护机制”。
6月29日,美最高法院在斯劳特案中作出了有利于白宫一方的判决。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意见书中写道,FTC奉行的那套免职规则违反了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原则。该机构具有“实质性的行政权”,譬如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展开调查及执法行动、裁决争议以及追偿索赔等,这些职责完全属于美国总统的管辖范围。罗伯茨表示:“凡代表总统行使行政权力的下属官员,总统均有权随时将其解职。”他还强调:“如果汉弗莱案的判决还剩下什么,我们今天也一并将它推翻。”
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被美媒认为是6名保守派大法官基于意识形态的“站队投票”。《国会山报》称,29日当天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马约尔当庭大声诵读了异议书,这一举动通常只有在表达“强烈反对意见”时才会在最高法院上演。她表示:“判决的结果是,总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这种权力既非公民所赋予,也非国会与宪法所赋予。最高法院的多数派重塑了我们的政府。”她痛批,最高法院的这一举措不仅推翻了先例,更曲解了历史,甚至连“司法谦逊的伪装”都懒得维持了。
路透社称,目前尚不清楚美国其他联邦独立机构是否会受到最高法院裁决的影响,但斯劳特案的判决或从根本上改变美国现代行政机构的宪法根基,未来可能引发一波诉讼浪潮。不过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NPR)称,最高法院的裁决仍留有余地,保守派法官也承认,美国并非所有独立机构都涉及行政权——比如联邦储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