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据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网站6月17日消息,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6次缔约国会议上作一般性发言。全文如下:
主席:
中国代表团感谢联合国秘书长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9条提交报告,赞赏秘书处为推动海洋和海洋法发展付出的努力,积极评价国际海底管理局、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过去一年开展的工作。
各方应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对促进全球海洋治理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提升发展中国家在海洋科研、环保、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发展中国家有效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共同建设蓝色家园。
主席,
《公约》框架下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已于今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据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网站6月17日消息,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6次缔约国会议上作一般性发言。
全文如下:
海洋是人类的共同家园,是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形势,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9月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强调主权平等、国际法治、多边主义、以人为本、行动导向五大核心理念。目前,该倡议已得到近16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响应。“全球治理之友小组”在纽约、日内瓦、维也纳相继成立,围绕改革完善全球治理展开广泛讨论。作为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责无旁贷,愿意通过全球治理倡议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同各国一道重振联合国、壮大联合国。
2026年是中国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30周年。目前,《公约》缔约国已增加到172个,逐步发展为普遍参与的全球性条约,同其他涉海条约和习惯国际法一道,为现代海洋秩序共同构建起国际海洋法律框架。30年来,中国善意履行《公约》,为完善全球海洋治理、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作出重要贡献。
一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国一贯主张履行《公约》应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当事国通过自愿选择的和平方式,特别是谈判和协商处理涉海争端。中国倡导互利合作共赢的海洋共同安全观,致力于营造平等互信、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海上安全格局。中国已向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派遣48批护航编队执行常态化护航任务,维护海上安宁与秩序。
二是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国高度重视海洋资源的养护与合理利用,同各方共同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海目标。中国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已在国内管辖海域划定15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建立353个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地。中国已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对非法捕捞采取“零容忍”,还在公海开展自主休渔,并建设性参与公海保护区的设立与运作。
三是加强海洋科研与环保。中国深度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计划,支持加强海洋科研国际合作,包括向其他发展中国家转让海洋科学技术。中国同许多国家开展联合海洋科考,共享研究成果。中国建立国家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为众多国际海洋环保项目作出贡献。
四是推动涉海交流与合作。中国是全球南方的重要一员,致力于通过南南合作促进各国加强海洋能力建设。中国迄今已向130多国提供海洋防灾减灾预警服务,并为5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养10万余名海洋专业人才。在2025年联合国海洋大会上,中国国家副主席韩正宣布,中方将开展100个双多边合作项目、提供5000个培训名额,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正如习近平主席深刻地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接成了命运共同体。当前,国际海洋秩序正经历深刻调整,完善全球海洋治理有赖于国际社会共担道义、携手努力。中方愿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践行多边主义、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各方应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反对单边主义和霸权行径,促进全球海洋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各方应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反对罔顾国际规则,擅自开发国际海底资源,侵蚀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二是兼顾养护利用、促进海洋永续发展。“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是全球海洋治理的一体两面,应平衡处理二者关系。要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建设健康且有复原力的海洋;要有序开发海洋资源,保障全球粮食和能源安全、丰富关键矿产供应链,助力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是增强国际合作,提高能力建设水平。各方应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对促进全球海洋治理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提升发展中国家在海洋科研、环保、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发展中国家有效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共同建设蓝色家园。
《公约》框架下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已于今年1月17日正式生效。《协定》的实施攸关国际社会整体利益,需要一个与《协定》重要性及其发展前景相匹配的秘书处。中国有意愿也有能力为此作出重要贡献,已提名厦门申办《协定》秘书处。厦门海洋底蕴深厚、蓝色经济发达、涉海合作密切,素有“海上花园城市”美誉,是《协定》秘书处的理想所在地。截至目前,90%的联合国总部机构和全球性涉海组织设在欧洲和北美,迄无一个落户亚洲地区。选择中国,就是选择《协定》更加全面有效的实施和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我们真诚呼吁各方予以支持。
针对有关国家在本次会议期间再次炒作所谓“南海仲裁案”,我愿强调,本次会议不是讨论南海问题的合适场所,但对于错误论调,中方不得不阐明严正立场。
“南海仲裁案”违背“国家同意”原则。仲裁庭越权审理,枉法裁判,所作裁决非法、无效。仲裁案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挑衅,目的是否定中方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自始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中方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所谓仲裁裁决影响。
当前,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共同努力下,南海形势总体稳定。中方正同东盟国家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共同致力于把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我们奉劝有关国家停止多边炒作,尽快回到通过双边磋商解决南海有关争端的正轨。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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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中国代表团感谢联合国秘书长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9条提交报告,赞赏秘书处为推动海洋和海洋法发展付出的努力,积极评价国际海底管理局、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过去一年开展的工作。
各方应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对促进全球海洋治理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提升发展中国家在海洋科研、环保、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发展中国家有效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共同建设蓝色家园。
主席,
《公约》框架下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已于今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据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网站6月17日消息,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6次缔约国会议上作一般性发言。
全文如下:
主席:
中国代表团感谢联合国秘书长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9条提交报告,赞赏秘书处为推动海洋和海洋法发展付出的努力,积极评价国际海底管理局、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过去一年开展的工作。
主席,
海洋是人类的共同家园,是全球治理的重要领域。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形势,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去年9月提出全球治理倡议,强调主权平等、国际法治、多边主义、以人为本、行动导向五大核心理念。目前,该倡议已得到近16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响应。“全球治理之友小组”在纽约、日内瓦、维也纳相继成立,围绕改革完善全球治理展开广泛讨论。作为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中国责无旁贷,愿意通过全球治理倡议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同各国一道重振联合国、壮大联合国。
主席,
2026年是中国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30周年。目前,《公约》缔约国已增加到172个,逐步发展为普遍参与的全球性条约,同其他涉海条约和习惯国际法一道,为现代海洋秩序共同构建起国际海洋法律框架。30年来,中国善意履行《公约》,为完善全球海洋治理、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作出重要贡献。
一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中国一贯主张履行《公约》应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当事国通过自愿选择的和平方式,特别是谈判和协商处理涉海争端。中国倡导互利合作共赢的海洋共同安全观,致力于营造平等互信、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海上安全格局。中国已向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派遣48批护航编队执行常态化护航任务,维护海上安宁与秩序。
二是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国高度重视海洋资源的养护与合理利用,同各方共同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海目标。中国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已在国内管辖海域划定15万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建立353个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地。中国已加入《港口国措施协定》,对非法捕捞采取“零容忍”,还在公海开展自主休渔,并建设性参与公海保护区的设立与运作。
三是加强海洋科研与环保。中国深度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计划,支持加强海洋科研国际合作,包括向其他发展中国家转让海洋科学技术。中国同许多国家开展联合海洋科考,共享研究成果。中国建立国家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为众多国际海洋环保项目作出贡献。
四是推动涉海交流与合作。中国是全球南方的重要一员,致力于通过南南合作促进各国加强海洋能力建设。中国迄今已向130多国提供海洋防灾减灾预警服务,并为5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养10万余名海洋专业人才。在2025年联合国海洋大会上,中国国家副主席韩正宣布,中方将开展100个双多边合作项目、提供5000个培训名额,支持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主席,
正如习近平主席深刻地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接成了命运共同体。当前,国际海洋秩序正经历深刻调整,完善全球海洋治理有赖于国际社会共担道义、携手努力。中方愿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践行多边主义、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各方应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反对单边主义和霸权行径,促进全球海洋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各方应维护公正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反对罔顾国际规则,擅自开发国际海底资源,侵蚀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二是兼顾养护利用、促进海洋永续发展。“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是全球海洋治理的一体两面,应平衡处理二者关系。要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建设健康且有复原力的海洋;要有序开发海洋资源,保障全球粮食和能源安全、丰富关键矿产供应链,助力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是增强国际合作,提高能力建设水平。各方应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对促进全球海洋治理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国际合作,以实际行动提升发展中国家在海洋科研、环保、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发展中国家有效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共同建设蓝色家园。
主席,
《公约》框架下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已于今年1月17日正式生效。《协定》的实施攸关国际社会整体利益,需要一个与《协定》重要性及其发展前景相匹配的秘书处。中国有意愿也有能力为此作出重要贡献,已提名厦门申办《协定》秘书处。厦门海洋底蕴深厚、蓝色经济发达、涉海合作密切,素有“海上花园城市”美誉,是《协定》秘书处的理想所在地。截至目前,90%的联合国总部机构和全球性涉海组织设在欧洲和北美,迄无一个落户亚洲地区。选择中国,就是选择《协定》更加全面有效的实施和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我们真诚呼吁各方予以支持。
针对有关国家在本次会议期间再次炒作所谓“南海仲裁案”,我愿强调,本次会议不是讨论南海问题的合适场所,但对于错误论调,中方不得不阐明严正立场。
“南海仲裁案”违背“国家同意”原则。仲裁庭越权审理,枉法裁判,所作裁决非法、无效。仲裁案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挑衅,目的是否定中方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自始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中方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所谓仲裁裁决影响。
当前,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共同努力下,南海形势总体稳定。中方正同东盟国家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共同致力于把南海建设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我们奉劝有关国家停止多边炒作,尽快回到通过双边磋商解决南海有关争端的正轨。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