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富途被立案调查!八部门:2年内全面取缔境外机构非法展业

小新 正四品 (知府) 2026-05-22 10:24 20 0 返回 新闻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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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0:24
第1楼

AI摘要:据中国证监会网站5月22日消息,5月22日,证监会公布了近日严肃查处老虎等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案件的具体信息。同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明确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证监会网站截图

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整治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整治方案》总体要求是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5月22日消息,5月22日,证监会公布了近日严肃查处老虎等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案件的具体信息。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Tiger Brokers (NZ) Limited(以下简称老虎)、富途证券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途)、长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未经我会核准,未取得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许可、经营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许可,在境内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推广、处理交易指令等相关证券业务服务并获取相关收益,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此外,三家机构境内外相关主体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非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上述非法跨境展业行为,违反了我国证券基金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没收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严厉处罚。拟对当事人实施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严厉打击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稳定。

同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明确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

证监会网站截图

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整治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整治方案》总体要求是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一是整治对象包括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中介、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等。对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依法予以取缔,对相关主体违反外汇管理、反洗钱、网络安全和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二是取缔非法跨境经营活动的措施为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相关营销招揽活动、提供相关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交易服务。禁止境内相关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违法开展营销、交易服务,以及为其提供网站、交易软件开发运营、客户服务等。

三是清理非法存量业务的措施为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全面开展监测排查,通报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对非法跨境经营涉及的互联网平台、广告和信息等进行清理处置。二是约谈非法跨境经营境外机构等,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对非法跨境经营机构,开展检查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主体立案侦查。做好境内主体非法业务的剥离处置。三是约谈为境内投资者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投资提供账户服务的境内银行,监督境内银行加强外汇资金汇出的合规性审核,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资金流出渠道。四是强化跨境监管协作,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做好宣传教育、风险警示及政策宣传引导。五是完善监管制度,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各地政府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加强与境外金融监管部门协作,严厉查处违法机构,坚决遏制非法跨境金融活动风险,切实保障投资者财产安全。

新华社报道指出,前些年,一些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未经批准,利用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在境内招揽客户,并通过网站、App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股票等开户、交易服务,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秩序。

实际上,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就曾明确此类活动的非法性,依法开展对富途证券、老虎证券等境外券商非法跨境经营的整治工作,取缔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其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

此外,投资者可能还会有疑问:整治工作是否会切断投资者投资港股等境外市场股票的渠道?

市场人士认为,本次整治针对的是境外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活动,并不会影响现有的合法渠道,投资者仍可以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同时,方案采取分阶段停止境内服务的方式引导投资者处理存量账户和资产,并未限制境外机构向位于境外的境内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对境外市场的影响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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