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国警方查处一起涉中国公民未经许可在泰开展影视拍摄活动案件,有关中国公民以旅游身份入境泰国后,组织拍摄网络短剧,因未依法办理影视拍摄许可及工作许可,被泰国执法部门调查处理。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国中国公民和机构,严格遵守泰国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影视拍摄及商业视频活动,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在泰停留、工作及后续出入境。一、在泰拍摄影视作品须依法办理许可根据泰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国机构或外国人员在泰国拍摄电影、电视剧、网络短剧、纪录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商业性质视听作品,应事先向泰国主管部门申请拍摄许可,并依法办理相关签证及工作手续。未经批准擅自拍摄的,泰方有权责令停止拍摄,并可能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未办妥相应签证不得从事工作性质拍摄活动外国人在泰国从事商业影视拍摄、网络短剧制作、广告拍摄、商业直播等具有工作性质的活动,通常需依法办理相应签证及工作许可。以免签方式入境后从事相关商业活动,可能被认定为外国人未经许可工作。有关人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遣返及限制再次入境等法律后果。三、“竖屏短剧”等新型内容制作同样受监管近年来,“竖屏短剧”“短视频剧情号”等新型内容制作快速发展。在泰国境内组织实施、具有商业用途、存在团队化制作或涉及演员、导演、摄影等分工的内容拍摄活动,可能被认定属于影视或商业拍摄行为,需依法办理相关拍摄许可及工作手续。有关监管不以作品发布平台、团队规模或拍摄设备类型作为唯一判断标准,“小团队拍摄”“手机拍摄”或“短视频平台发布”并不能免于监管。四、拍摄内容应尊重泰国法律法规及社会文化在泰国拍摄期间,应遵守泰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文化、社会习俗及公共秩序,不得制作、拍摄或传播违反泰国法律法规、有悖公序良俗或可能引发宗教、社会敏感问题的内容。涉及在政府机关、边境地区、军事设施、寺院、机场等特定地点拍摄时,应事先依法申请相关许可,并遵守现场管理要求。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拍摄手续提醒拟赴泰开展影视及商业视频拍摄活动的中国公民和机构,提前了解泰国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正规影视协调机构依法办理拍摄许可,并根据活动性质申请相应签证及工作许可。不能以旅游名义从事商业拍摄活动,或通过“落地后临时组团”等方式开展未经审批的商业制作。切勿轻信“无需许可”“短视频无需审批”“免签即可开展商业拍摄”等不实信息,以免因违反当地法律法规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六、常用求助电话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泰国使领馆寻求协助:泰国报警电话:191泰国旅游警察:1155(提供中文服务)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65612308驻泰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2-245-7010驻清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1-882-3283驻宋卡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1-766-5560驻孔敬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80-936-6070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66-94-595-6158
近期,泰国警方查处一起涉中国公民未经许可在泰开展影视拍摄活动案件,有关中国公民以旅游身份入境泰国后,组织拍摄网络短剧,因未依法办理影视拍摄许可及工作许可,被泰国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国中国公民和机构,严格遵守泰国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影视拍摄及商业视频活动,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在泰停留、工作及后续出入境。
一、在泰拍摄影视作品须依法办理许可
根据泰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国机构或外国人员在泰国拍摄电影、电视剧、网络短剧、纪录片、商业广告以及其他商业性质视听作品,应事先向泰国主管部门申请拍摄许可,并依法办理相关签证及工作手续。未经批准擅自拍摄的,泰方有权责令停止拍摄,并可能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未办妥相应签证不得从事工作性质拍摄活动
外国人在泰国从事商业影视拍摄、网络短剧制作、广告拍摄、商业直播等具有工作性质的活动,通常需依法办理相应签证及工作许可。以免签方式入境后从事相关商业活动,可能被认定为外国人未经许可工作。有关人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遣返及限制再次入境等法律后果。
三、“竖屏短剧”等新型内容制作同样受监管
近年来,“竖屏短剧”“短视频剧情号”等新型内容制作快速发展。在泰国境内组织实施、具有商业用途、存在团队化制作或涉及演员、导演、摄影等分工的内容拍摄活动,可能被认定属于影视或商业拍摄行为,需依法办理相关拍摄许可及工作手续。有关监管不以作品发布平台、团队规模或拍摄设备类型作为唯一判断标准,“小团队拍摄”“手机拍摄”或“短视频平台发布”并不能免于监管。
四、拍摄内容应尊重泰国法律法规及社会文化
在泰国拍摄期间,应遵守泰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文化、社会习俗及公共秩序,不得制作、拍摄或传播违反泰国法律法规、有悖公序良俗或可能引发宗教、社会敏感问题的内容。涉及在政府机关、边境地区、军事设施、寺院、机场等特定地点拍摄时,应事先依法申请相关许可,并遵守现场管理要求。
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拍摄手续
提醒拟赴泰开展影视及商业视频拍摄活动的中国公民和机构,提前了解泰国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正规影视协调机构依法办理拍摄许可,并根据活动性质申请相应签证及工作许可。不能以旅游名义从事商业拍摄活动,或通过“落地后临时组团”等方式开展未经审批的商业制作。切勿轻信“无需许可”“短视频无需审批”“免签即可开展商业拍摄”等不实信息,以免因违反当地法律法规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六、常用求助电话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中国驻泰国使领馆寻求协助:
泰国报警电话:191
泰国旅游警察:1155(提供中文服务)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泰国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2-245-7010
驻清迈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81-882-3283
驻宋卡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81-766-5560
驻孔敬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80-936-6070
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94-59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