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穿越大理苍山失散报警,警方救人后对其非法入山行为立案

小新 正四品 (知府) 2026-04-28 08:04 7 0 返回 新闻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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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08:04
第1楼

AI摘要:大理融媒消息,2026年4月22日晚21时许,陈某某(湖南新宁人)、王某(湖南新宁人)二人相约,从银桥镇某村避开值守卡点后非法进入苍山,途中擅自穿越三阳峰、兰峰等苍山核心保护区。

4月23日中午12时许,二人在下山途中走散,王某因体力不支和天气原因迷失方向,陈某某下山后因无法联系上王某,于当日23时23分报警求救。

经调查核实,陈某某、王某二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理市苍山分局已于4月25日依法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苍山保护管理部门提醒,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属于违法行为,且苍山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擅自进入极易遇险甚至付出生命代价,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轻信、参加“黑领队”“黑向导”在网络平台发布的登山招募活动,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大理融媒消息,2026年4月22日晚21时许,陈某某(湖南新宁人)、王某(湖南新宁人)二人相约,从银桥镇某村避开值守卡点后非法进入苍山,途中擅自穿越三阳峰、兰峰等苍山核心保护区。

4月23日中午12时许,二人在下山途中走散,王某因体力不支和天气原因迷失方向,陈某某下山后因无法联系上王某,于当日23时23分报警求救。

开展搜寻获救后,公安、苍保等部门对二人非法入山行为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核实,陈某某、王某二人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其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大理市苍山分局已于4月25日依法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苍山保护管理部门提醒,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苍山核心保护区属于违法行为,且苍山地形复杂、气候多变,擅自进入极易遇险甚至付出生命代价,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轻信、参加“黑领队”“黑向导”在网络平台发布的登山招募活动,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对非法入山行为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2-218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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