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调查,叶姓男子在去年1月14日凌晨2时许,驾驶计程车沿台中市西区精诚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经西区精诚路、大业路口时,本应注意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先行,且依当时情形,无不能注意的情事,疏于注意,贸然左转往大业路方向行驶。
当时与叶男同行向林姓机车骑士,见状闪避不及撞上,经送医急救后,仍因头部外伤、肢体多处擦挫伤、胸腔及腹腔出血、创伤性休克并心肺休止等伤害不治死亡。
根据行车事故鉴定报告,叶男开计程车,行至设有行车管制号志交岔路口,转角处暂停后路口远端处,起驶左转弯,未让左侧直行车先行,为肇事主因;林姓男子骑机车超速,致遇状况煞闪不及,为肇事次因。
检方侦结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台中地院审理时,叶男坦认犯行,但因和解金谈不拢,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死者家属出庭时,还请求院方「加重量刑」。
一审审酌相关情状后,判叶男10月徒刑,叶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认定,叶男在二审审理期间,仍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
另外一审量刑时,已充分审酌刑法第57条各款,予以综合考量,既未逾越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也无滥用量刑权限,或其他轻重相差悬殊等量刑有所失出或失入的违法或失当之处,难谓原判决量刑有何不当,应予维持,驳回检方与叶男上诉,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叶姓男子在去年1月14日凌晨2时许,驾驶计程车沿台中市西区精诚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经西区精诚路、大业路口时,本应注意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先行,且依当时情形,无不能注意的情事,疏于注意,贸然左转往大业路方向行驶。
当时与叶男同行向林姓机车骑士,见状闪避不及撞上,经送医急救后,仍因头部外伤、肢体多处擦挫伤、胸腔及腹腔出血、创伤性休克并心肺休止等伤害不治死亡。
根据行车事故鉴定报告,叶男开计程车,行至设有行车管制号志交岔路口,转角处暂停后路口远端处,起驶左转弯,未让左侧直行车先行,为肇事主因;林姓男子骑机车超速,致遇状况煞闪不及,为肇事次因。
检方侦结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台中地院审理时,叶男坦认犯行,但因和解金谈不拢,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死者家属出庭时,还请求院方「加重量刑」。
一审审酌相关情状后,判叶男10月徒刑,叶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认定,叶男在二审审理期间,仍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
另外一审量刑时,已充分审酌刑法第57条各款,予以综合考量,既未逾越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也无滥用量刑权限,或其他轻重相差悬殊等量刑有所失出或失入的违法或失当之处,难谓原判决量刑有何不当,应予维持,驳回检方与叶男上诉,维持原判,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