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杨小围(音译,原文为杨小伟)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杨小伟涉嫌在2004年至2025年期间利用职权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逾3300万元人民币。 官方通报称其严重违纪违法,已于去年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指责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正文报道】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副局长杨小伟受贿案作出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杨小伟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据官方通报,杨小伟在2004年至2025年期间,利用其担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等职位的便利,以及在国家广电总局和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任职期间形成的权势地位,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投资、项目竞标及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据查,他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9万余元。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杨小伟的犯罪行为涉及数额特别巨大。然而,考虑到他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部分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并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且相关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法院认为其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的情节,故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杨小伟曾拥有显赫的职场履历。他曾先后担任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局长、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多个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并于2017年起进入国家核心层管理岗位,包括任职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官方在去年的通报中严厉批评杨小伟的违纪行为。相关部门指出,他“严重违纪违法”,不仅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更在关键领域大肆收钱敛财。由于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纪国法,他在去年11月已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小编观点】 此案的宣判再次敲响了反腐败斗争的警钟。杨小伟作为曾在通信、广电等关键领域担任要职的高级官员,其涉案金额巨大且跨度长达二十年,反映出部分高层职权在缺乏有效监管时可能产生的权力寻租空间。此次严厉判决不仅是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惩治,更是对相关行业治理环境的一次强力净化。 背景链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官方公告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China Telecom)企业动态
【核心提要】
【正文报道】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副局长杨小伟受贿案作出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杨小伟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据官方通报,杨小伟在2004年至2025年期间,利用其担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等职位的便利,以及在国家广电总局和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任职期间形成的权势地位,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投资、项目竞标及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据查,他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9万余元。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杨小伟的犯罪行为涉及数额特别巨大。然而,考虑到他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部分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并表现出认罪悔罪的态度,且相关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法院认为其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的情节,故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杨小伟曾拥有显赫的职场履历。他曾先后担任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局长、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多个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并于2017年起进入国家核心层管理岗位,包括任职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官方在去年的通报中严厉批评杨小伟的违纪行为。相关部门指出,他“严重违纪违法”,不仅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更在关键领域大肆收钱敛财。由于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纪国法,他在去年11月已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小编观点】
此案的宣判再次敲响了反腐败斗争的警钟。杨小伟作为曾在通信、广电等关键领域担任要职的高级官员,其涉案金额巨大且跨度长达二十年,反映出部分高层职权在缺乏有效监管时可能产生的权力寻租空间。此次严厉判决不仅是对个人违法行为的惩治,更是对相关行业治理环境的一次强力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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