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留园 海外华人的新闻与社区
论坛 新闻时事 宁夏“高空抛物”坠楼案二审判决:快递公司因未制止危险行为被判承担30%侵权责任

宁夏“高空抛物”坠楼案二审判决:快递公司因未制止危险行为被判承担30%侵权责任

小新 正二品 (尚书) 楼主
2026-09-24 04:15
第1楼

【核心提要】

  • 一名15岁少女在协助母亲将退货包裹从5楼抛下给快递员时,不慎失足坠落身亡。
  • 法院认定快递公司在面对“高空抛物”要求时未履行安全注意义务,判定其承担30%的侵权责任。
  • 二审法院最终裁定快递公司需额外赔偿家属9.6万元人民币(总赔偿金额为29.6万余元)。

【正文报道】

近日,关于一起发生在宁夏的“高空抛物”导致青少年坠楼身亡的案件,在二审判决中有了最终定论。法院裁定,由于快递公司未明确拒绝客户提出的高风险操作要求,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相关报道,这起悲剧发生在2025年。当时,一名张姓女子因网购商品尺寸不符申请退货,并选择了上门取件服务。当快递员刘某到达小区后,张女士提议直接从5楼将包裹抛下给快递员。由于刘某并未对此类高风险行为提出拒绝或制止,随后张女士便要求其15岁的女儿协助将包裹抛下。在操作过程中,女孩站在窗边的榻榻米上时不幸失足坠落,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针对此案,家属与快递公司最初曾达成初步赔偿协议,但随后双方因索赔金额产生分歧并进入诉讼程序。一审法院在审理时指出,快递员作为专业从业人员,未履行上门取件的规范义务,且在面对客户要求“高空抛物”时未能及时制止或拒绝,属于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同时,由于公司在管理和培训方面存在缺失,被判定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法院同时也明确了家属的过错因素:作为法定监护人,张女士要求未成年子女参与高风险活动是导致悲剧的主要原因;而受害女孩作为青少年,在面对危险行为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因此,一审判决快递公司承担30%的侵权责任,赔偿金额为21.1万余元人民币。

此后,家属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中认为,一审判决在部分事实认定及处理结果上存在偏差。最终,二审法院将快递公司应承担的总赔偿金额上调至29.6万余元人民币。扣除此前已支付的20万元后,快递公司需再向家属支付9.6万元人民币。

【小编观点】
此案是典型的“高空抛物”引发的悲剧,也是对物流行业安全规范的一次警醒。法院判决快递公司承担30%责任,核心逻辑在于专业从业者在面对违规、危险操作时,必须履行基本的安全拦截义务。对于快递从业人员而言,任何时候都不能为了追求便利而牺牲安全底线;而对于家长而言,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安全准则,避免因一时疏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背景链接:
相关法律法规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款,以及各地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专项治理规定。

新闻配图

0 条回复

暂无回复,快来抢沙发吧!

  • 1 / 1 页
敬请注意:文中内容观点和各种评论不代表本网立场!若有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