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
【正文报道】
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了被告人常某(化名)的刑事申诉请求。此前,常某因涉嫌强奸14岁的女学生岩某(化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案情记录,常某与被害人岩某最初在某短视频平台结识,并于2025年4月6日确立“恋爱关系”。4月7日,两人在滕州市见面;次日,常某在某小区房间内与岩某发生性关系。当日上午,岩某的家属在步行街发现两人后报警。经调查,案发时岩某仅14岁半,仍处于在校学习阶段;而常某出生于2008年6月,当时已满16周岁。
在审理过程中,常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不同意见。辩方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存在“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亦无暴力或胁迫的证据。辩护方主张,该案属于双方基于恋爱关系自愿发生的行为,女方之所以在家长介入后改口称被强奸,是由于面临压力导致的心理反应。
然而,一审法院对此类辩词并不认同。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辩解不符合常理且可信度较低。虽然部分证据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否定其作为定罪依据的效力。法院指出,岩某对被强奸的核心事实和情节过程陈述基本一致,且案发后的报警行为及时、自然,能够排除诬告或陷害的可能。同时,考虑到岩某智力正常,其相关陈述难以通过编造来完成。
在随后的审理中,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判决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并驳回了常某的申诉请求。法院明确指出,侦查机关在询问被告人前已履行相关程序,且原审判决符合法定要求,不符合重新审判的情形。
尽管多次申诉未果,常某的家属仍表示不服。据其告知媒体,他们将继续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背景链接:】 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及的性侵害案件,司法机关在认定“自愿”与“强奸”时,会严格考量受害人的年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强制手段。本案中,法院最终坚持原判,反映了司法实践中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严谨态度。
【小编观点】 此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恋爱关系”与“法律定罪”之间的界限。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法律往往采取更为严格的保护机制。即便存在所谓的“自愿”或“恋爱”背景,若涉及未成年人且相关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司法机关仍会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原则做出裁决。此案的反复上诉反映出家属在法律认知与事实认定上的巨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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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要】
【正文报道】
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受侵害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了被告人常某(化名)的刑事申诉请求。此前,常某因涉嫌强奸14岁的女学生岩某(化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案情记录,常某与被害人岩某最初在某短视频平台结识,并于2025年4月6日确立“恋爱关系”。4月7日,两人在滕州市见面;次日,常某在某小区房间内与岩某发生性关系。当日上午,岩某的家属在步行街发现两人后报警。经调查,案发时岩某仅14岁半,仍处于在校学习阶段;而常某出生于2008年6月,当时已满16周岁。
在审理过程中,常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不同意见。辩方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存在“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亦无暴力或胁迫的证据。辩护方主张,该案属于双方基于恋爱关系自愿发生的行为,女方之所以在家长介入后改口称被强奸,是由于面临压力导致的心理反应。
然而,一审法院对此类辩词并不认同。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辩解不符合常理且可信度较低。虽然部分证据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否定其作为定罪依据的效力。法院指出,岩某对被强奸的核心事实和情节过程陈述基本一致,且案发后的报警行为及时、自然,能够排除诬告或陷害的可能。同时,考虑到岩某智力正常,其相关陈述难以通过编造来完成。
在随后的审理中,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判决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并驳回了常某的申诉请求。法院明确指出,侦查机关在询问被告人前已履行相关程序,且原审判决符合法定要求,不符合重新审判的情形。
尽管多次申诉未果,常某的家属仍表示不服。据其告知媒体,他们将继续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背景链接:】
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及的性侵害案件,司法机关在认定“自愿”与“强奸”时,会严格考量受害人的年龄、心理承受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强制手段。本案中,法院最终坚持原判,反映了司法实践中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严谨态度。
【小编观点】
此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恋爱关系”与“法律定罪”之间的界限。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法律往往采取更为严格的保护机制。即便存在所谓的“自愿”或“恋爱”背景,若涉及未成年人且相关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司法机关仍会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原则做出裁决。此案的反复上诉反映出家属在法律认知与事实认定上的巨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