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医药反腐划重点:从严治理“伪科研、伪捐赠”

小新 正三品 (侍郎) 2026-06-08 16:00 3 0 返回 经济观察
小新 正三品 (侍郎) 楼主
2026-06-08 16:00
第1楼

摘要:6月8日,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一体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3月下旬,国家医保局披露了一则医保飞检人员的工作手记。今年2月1日起,财政部已落地实施《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必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度的相关情形。


2026年医药反腐划重点:从严治理“伪科研、伪捐赠”

医药行业涉税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也将逐步铺开。

随着医药购销领域“带金销售”治理持续深入,2026年医药反腐纠风工作提出新重点。

药械企业借助第三方以科研名义或捐赠等名义,变相实施利益输送的行为,将迎来更严监管。与此同时,医药行业涉税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也将逐步铺开。

6月8日,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一体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知》共计提出11项工作要点,多条具体监管工作直指医药购销领域新出现的一些“灰色费用”。

比如,在医疗数据治理方面,《通知》提出,强化医疗数据全流程监管,完善数据使用审查与追溯机制,规范行业数据安全管理,严禁泄露、倒卖及非授权使用,坚决遏制数据牟利,切实保障患者隐私与个人信息安全。

其中,重点治理借助第三方以科研名义变相实施“带金销售”等不法行为。

有医药合规人士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曾表示,目前,传统的“带金销售”做法已面临穿透式监管。行业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白手套”,包括一些医疗科技服务公司。伴随新药临床试验数量激增,这些第三方可能会借由开展IIT(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或RWE(真实世界研究),以“观察费”“科研经费”之名,行商业贿赂之实,帮助药企绕开药事会准入,让“科研”成为推动药品销售的违规工具。

此外,医院正常与企业合作开展临床研究往往并非医保部门飞行检查的常规内容,这也让一些医生和药企抱有侥幸心理。不过,此类可能造成医保基金滥用的新型不法行为已引起监管部门关注。

3月下旬,国家医保局披露了一则医保飞检人员的工作手记。根据该则手记,飞检人员发现,自2023年起,某医院采购使用xx颗粒以每年跨一个台阶的速度迅猛增长,年销售额从此前不足200万元,飙升到超800万元,且大部分药费使用医保基金支付。检查人员注意到,自当年起,该院不同科室陆续承接了企业委托的IIT研究共7项,仅xx颗粒就占了同时段该医院承接已上市药品IIT研究项目数的1/4。

“研究内容要么是把xx颗粒当万金油,观察它和某个一线靶向药联用的效果;要么是把xx颗粒当救命稻草,观察对某类癌症已无治疗手段情况下的‘疗效’。”该医保飞检手记表示,医保部门在积极探索通过真实世界研究确定药品耗材医保价值锚点的有效方式。但研发创新的投入和回报终究要进入药品耗材价格,由患者买单,希望广大医疗机构和企业用好有限资源,清清白白合作,踏踏实实研究。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除了“伪科研”,“伪学术会议”“伪捐赠”也是近年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频发的重要场景。为此,今年多部门将从医生和协会两方着手,从严监管。

在医生端,为纠治失德失范行为,《通知》明确,重点整治在执业活动中违背职业伦理、违反职业道德、忽视医疗质量安全、违规多点执业或外出会诊,以及借参加学术活动接受非法利益输送等问题。

在行业协会端,为整治行业不法乱象,《通知》还进一步提到,治理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借助资质出借、办刊办会、委托业务、捐赠合作等谋取不当利益的问题。

“带金销售”之所以屡禁不止,与药械企业虚开发票等行为息息相关。为此,今年医药反腐纠风工作还提出对涉税违法行为实施专项整治。

根据《通知》,开展联合调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器械领域“篡改套打”、虚开增值税发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犯罪,对接受虚假开具发票的机构进行追踪,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强化发票全链条风险防控,加强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信用评价。

“设备招投标”是医药购销领域出现违规腐败问题的另一重灾区。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加剧,恶意低价中标(成交)现象逐渐浮出水面。在此背景下,今年治理将重点关注政府采购中的“异常低价”问题。

今年2月1日起,财政部已落地实施《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必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度的相关情形。

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重点监管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领域,重点整治采购人“关键少数”违规干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量身定标、“明招暗定”等违规问题,依法打击应标方租借证照、虚假交易、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推动治理医疗设备等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

为推动药品价格常态化治理,规范行业购销秩序,《通知》还提出,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品种覆盖面,研究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同步加强药品耗材价格治理,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查处医药流通领域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药品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医疗机构拖欠药品流通企业货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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