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6月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山东市场监管”发布了一批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公司用马肉冒充驴肉的案件。案例显示,2026年2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滕州市承佑食品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经营“鲜驴肉”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报告。2026年5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承佑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6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6月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山东市场监管”发布了一批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公司用马肉冒充驴肉的案件。
案例显示,2026年2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滕州市承佑食品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经营“鲜驴肉”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报告。经检测,该批次“鲜驴肉”检出马源性成分,未检出驴源性成分,属于掺假掺杂食品。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鲜驴肉”实际采购自省外的骡马肉。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2026年5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承佑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及上游案件线索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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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6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6月5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山东市场监管”发布了一批涉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公司用马肉冒充驴肉的案件。
案例显示,2026年2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滕州市承佑食品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经营“鲜驴肉”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报告。经检测,该批次“鲜驴肉”检出马源性成分,未检出驴源性成分,属于掺假掺杂食品。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鲜驴肉”实际采购自省外的骡马肉。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2026年5月,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承佑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及上游案件线索已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