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2026年4月24日公布《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近年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先后修订,对新形势下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原《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起草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2026年4月24日公布《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具有很强的镇痛镇静等作用,是临床诊疗必不可少的药品;但同时,其可能产生依赖性、成瘾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予以严格管理。近年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先后修订,对新形势下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原《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起草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yzygjzlc@nhc.gov.cn)。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一同发布的《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介绍,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将《管理规定》的规定范围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扩大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第一类和第二类)。
二是增加了中医药、疾控、军队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完善全行业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及培训考核要求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对药房、麻醉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的内部管理规定。
四是增加了知情同意相关规定。要求医师在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充分告知麻精药品可能涉及毒品犯罪的法律属性,并要求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规定为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需取得其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
五是对麻精药品回收及销毁管理进行了细化,要求医疗机构通过明确告知与健康教育等方式,确保相关规定有效执行。
六是对麻精药品安全与应急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细化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麻精药品管理相关要求。
七是专章设置了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促进依托数智技术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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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2026年4月24日公布《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具有很强的镇痛镇静等作用,是临床诊疗必不可少的药品;但同时,其可能产生依赖性、成瘾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则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予以严格管理。近年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先后修订,对新形势下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原《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起草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电子邮箱:yzygjzlc@nhc.gov.cn)。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
一同发布的《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介绍,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将《管理规定》的规定范围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扩大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第一类和第二类)。
二是增加了中医药、疾控、军队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完善全行业管理工作机制。
三是对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及培训考核要求等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对药房、麻醉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的内部管理规定。
四是增加了知情同意相关规定。要求医师在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充分告知麻精药品可能涉及毒品犯罪的法律属性,并要求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规定为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需取得其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
五是对麻精药品回收及销毁管理进行了细化,要求医疗机构通过明确告知与健康教育等方式,确保相关规定有效执行。
六是对麻精药品安全与应急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确,细化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麻精药品管理相关要求。
七是专章设置了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促进依托数智技术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全流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