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国有公司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该当何解

小新 正四品 (知府) 2026-04-23 19:00 3 0 返回 经济观察
小新 正四品 (知府) 楼主
2026-04-23 19:00
第1楼

摘要:4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提及这起失败的上市公司并购案。(详见财新网:《国资盲目收购造假民企巨亏17亿 城投董事长及地方官被查(含视频)》)   出资并购的是江西省新余市国资——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余投控”)。张浪平2024年被捕,其定罪判刑结果尚未有公开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前述通报中亦未提及张浪平案审理结果。



该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资料图:张浪平。


  【财新网】仅用三个月完成上市公司并购,最终造成17亿元国有资产损失。4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提及这起失败的上市公司并购案。(详见财新网:《国资盲目收购造假民企巨亏17亿 城投董事长及地方官被查(含视频)》)

  出资并购的是江西省新余市国资——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余投控”)。在后续问责中,该公司董事长张浪平被逮捕,涉嫌的罪名是:受贿罪、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张浪平2024年被捕,其定罪判刑结果尚未有公开报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前述通报中亦未提及张浪平案审理结果。在张浪平被指控的三个罪名中,贪污罪、受贿罪是常见职务犯罪,而国有公司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实践中较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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