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偷排奖励被取消”续:涉事企业首违不罚,奖举报人6万元

小新 正五品 (知州) 2026-04-07 05:06 5 0 返回 新闻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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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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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深圳一男子陈先生(化名)举报深圳华夏恒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恒泰公司”)涉嫌偷排,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调查后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陈先生此举被认定为二级贡献,环保部门决定奖励其6万元。4月7日,澎湃新闻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了解到,发现华夏恒泰公司偷排后,该局已责令其整改。2025年7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调查认定,华夏恒泰公司在废气治理设施前端私自开设5个缺口,罚款20万元。


深圳一男子陈先生(化名)举报深圳华夏恒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恒泰公司”)涉嫌偷排,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调查后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陈先生此举被认定为二级贡献,环保部门决定奖励其6万元。之后,华夏恒泰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后该处罚决定被撤销,陈先生的6万元奖励也因此被取消了。

此事经澎湃新闻报道后,引起外界广泛关注。4月7日,澎湃新闻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了解到,发现华夏恒泰公司偷排后,该局已责令其整改。因此前的处罚决定被撤销,近期,该局已对企业重新作出处理,认为该公司的情况符合“首违不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同时,该局给予举报人6万元奖励。

举报人陈先生向澎湃新闻表示,此前,他已收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的通知,环保部门将给予其6万元的奖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于4月1日作出的《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决定书》显示,经审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认定陈先生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贡献等级为二级贡献,决定奖励陈先生6万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陈先生称,2025年3月,他进入华夏恒泰公司做普工。上班没几天,他进入厂房的楼顶,闻到很大的异味,后经过观察,发现了5个偷排口。之后,他向环保部门举报。

2025年7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调查认定,华夏恒泰公司在废气治理设施前端私自开设5个缺口,罚款20万元。此外,华夏恒泰公司存在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的行为,经责令改正后且近一年内属于首次违法。华夏恒泰公司该项违法行为符合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对该项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同年10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作出《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决定书》,初步认定陈先生的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贡献等级为二级贡献,决定奖励其6万元。

华夏恒泰公司申请行政复议。之后,深圳市龙华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陈先生表示,由于处罚决定被撤销,他被告知6万元的奖励也没有了。他不服,也申请了行政复议。

陈先生曾通过深圳政务平台反映情况,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答复称,华夏恒泰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认定“申请人(指华夏恒泰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但“有违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不符合‘首违不罚’的规定精神”,依法予以撤销。

2026年2月,针对该事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曾向澎湃新闻作出书面答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在该答复中表示,经调查,确认华夏恒泰公司存在“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放污染物”“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的违法行为。2025 年11 月,龙华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其中认定,龙华管理局对案涉企业“未密闭”及“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认定并无不当。但未充分衡量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涉案处罚有违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不符合“首违不罚”的规定精神,依法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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