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我特地带尘儿他们去村边的那条小河,我曾经在那里摸过鱼。虽然我不是摸鱼的好手,但是那种快乐却是难忘。 河水清澈,浅浅地流过,好像闪光的溪流。经常有村里的女人们到河里浣洗衣服,捣衣的梆子沉闷而有节奏地捣着,远远地传出去,分外地加重了乡村的宁静。 我踩在水里,双脚被清凉的河水沁着,河水清得可以见到河底一粒一粒的细砂子。曾被外婆禁止下河的我在那条小河里忘乎所以,常常为捉住一条极小的鱼乐不可支,也有过得意忘形一屁股坐进水里的时候……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回忆。站在曾经的小河前,那里岂止没有鱼,河流也消失了。 我再次见到的不过是一条被挖沙的人们挖得千疮百孔的干涸的河道。挖来的沙自然拿去卖。很多年以前就听说过有人偷偷摸摸地做这种事,而现在他们终于明目张胆地挖空了一条河。就像外婆家门口前被填埋的那条河,假如没有人对过去的河流残留记忆,后来者不会想到这里曾经是一条河。 就像所有那些我拥有过又消失了的,我想,当拥有这一切记忆的人都消失之后,如同一场茫茫大雪覆盖了一下大地,春回之后,就是别样的人间了。 所有的都不会回来了。当我从记忆里搜索到它们并试图呈现的时候,我知道,它们或许已经面目全非。 这个别样的人间里没有我见过的那些仿佛一望无际的青青的玉米地,没有风吹麦浪,甚至连同村头那所学校也消失了。我曾在那里读过两年半的书。 那是一所很具规模的乡村学校,从托儿所到中学,容纳本村及附近村落的孩子,还有军营的子弟。校舍虽然无法跟我从前的那所小学相比,但是在乡村里应当是相当不错的了。我还记得那些老师,一个个十分敬业,在偏僻的村落里庄严地承担传授文化的重任。 不知道大队部前面还会不会播放露天电影。在文化传播手段极其朴素的年代,没有比夏天的夜晚在习习凉风中看一场露天电影更惬意的了。在那之前,我以为只可以在狭小闷热拥挤的电影院看电影。 那时候小孩子们会四处嬉戏着,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大人们三三两两地唠着家常,电影看到精彩的地方也会有突然的静默和轰然的喧哗。 有时候看着看着突然断了电,人们就像静止的河流重新恢复了流动,甚至泛起波浪。没有月亮和星星的夜晚,小孩子会尖叫着找自己的妈妈。到最后还是没有电来,百无聊赖的人群就四散着奔回自己的家。家里也是一团漆黑。不过很快烛火就零零星星地缀满乡村的夜。 没有烛火和灯光的乡村夜晚是静谧的,从露天电影院回到家中的人们则郁结着忧伤:电影里的悲欢总会结束,而生活里的悲欢不会。 我记得离我家不远处的一家人家里有一个痴傻的女儿,她母亲听说跟人走了,不满二十岁她父亲就把她嫁人了,不知道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还有一个疯掉的女人,眉目清秀,脏兮兮的脸总是笑嘻嘻的,头发上总是粘着枯草,春夏秋冬都是一身破破烂烂的花棉袄,嘴里不停嘟囔着什么话,我从来没有听清过,在腰后横背着一根长棍,每天巡逻似的在大街上走来走去。 我每次见到她又怕又好奇,总是忍不住猜想她是怎么疯掉的。她会自己知道吃饭吗?她会自己知道穿衣服吗?她会知道那个每天跟在她身后的同样脏兮兮可怜巴巴地追着她的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是她的女儿吗?我那时正好看过一个疯女人的电影,电影里的女人其实是装疯,后来她温柔地把自己的女儿抱在怀里。我就想,或许她也是装的,或许她有一天也会给自己的女儿那样一个惊喜。 一晃很多年了,她的女儿也该是个中年女子了,不知道她最终有没有等到她的惊喜。
24, 六月六日是外婆的忌日。 我还记得十四年前的这一天,我在北京,傍晚的时候接到哥哥的电话,难以置信听到外婆去世的消息,忽然就泪如雨下,无论如何都止不住。那个月底我就会辞职,就会回到外婆身边,外婆你为什么不等等我呢。 最遗憾的是,那年三月底我回去送父亲,一直陪在医院里,寸步不离,父亲凌晨离世,上午安葬好父亲,晚上我就回了北京。那是唯一的一次,我没有腾出时间去看望一下外婆。外婆是生我的气了吧。 我差不多上高中的时候,外婆开始到我们家和姨母家两家轮流住。老了,我不能麻烦媳妇。你小舅妈这辈子也不容易,我不能连累她。外婆对我说。 做人要识趣。这是外婆一辈子的做人理念,到老也坚持着。 外婆在我上高一那年夜里起床摔断了一条腿。那时外婆已经八十出头了。家里的人都认为外婆怕是熬不过去这一关。老人最怕摔跤,尤其那么大岁数。外婆最难受的时候也说过,让老天爷把我带去吧,我不能给这些做小的添麻烦。 老天爷没有听外婆的话。外婆好好地活下来。一条腿不能动了,但是还有两只手和一条腿。外婆就扶着家里人给她特地制作的高凳子当拐棍,一步一移地走了她的最后十年多。 外婆后来身材缩得越加矮小,每一步都很艰难。我每次要去帮忙,外婆就会摆手,不要我帮。我不能老指望着别人,得靠自己。外婆坚持。 我还记得外婆紧抿着嘴唇咬着牙两腮都要鼓起来地用力抬动椅子的样子。我只能想到一个词:毅力,一个女人的毅力。也正是靠着这样的毅力外婆把自己的儿女带大又帮着舅母把表哥带大。 我上大学离开家乡最舍不得的人就是外婆。我喜欢跟外婆在一起,喜欢照顾外婆。 外婆一向爱干净,九十几岁依然每天收拾得清爽利落,梳头发都要用一块专门的绿绸布披到肩膀上接着掉落的头发。我喜欢给外婆洗头擦身体,剪指甲挖鸡眼掏耳朵。外婆头疼的时候我就给她扎针放血。或者什么事情都不做,就是抱着外婆,靠在外婆怀里,我就变成了那个小小的想叫她妈妈的孩子。那时候仿佛心有灵犀,外婆会对我说,你就像我的亲生闺女。你心细,心眼好。老天会照量你的。 外婆总是对我说,我要是腿好,早就跟你走了。外婆这样说的时候,我知道外婆走出去的梦想终究只是梦想。即使外婆再有毅力,外婆依然日复一日地老去了。甚至有一次,我回家探亲,那阵子外婆住在姨母家。我去的时候,家里静悄悄的,四处找不到外婆。后来在厕所看到外婆瘫坐在那里,一头大汗,动也不能动。外婆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外婆老了,没有用了,起都起不来了。 表哥结婚以后,外婆的心事就剩下我一个。外婆总是督促我早点结婚,不要把自己耽误了。我总是笑着说,结婚有什么好处呢,结了婚就不能常常回来看你了。外婆就不高兴地撅起了嘴巴。 我从北京每次回家去,出现在外婆面前喜欢不说话,只立在那里笑吟吟地看着外婆。外婆就会向前探着头辨认一阵子,仿佛在辨认一个人熟悉的气味,然后外婆就会笑着说,是我的闺女回来了吧。那时候外婆的眼睛已经不太好了,几乎分辨不清人的脸。 我第一次带我丈夫回去见家人的时候,那时候他还不是我丈夫,外婆已经差不多全看不到了,只能靠声音分辨。外婆说要看看他的样子,便伸出手来,他赶紧恭谨地把脸伸过去,外婆摸索着把他的五官看了个遍,然后对我放心似的说:好。好。好……那是外婆去世前半年的事了。 很多年前外婆曾经单独给过我一把她一直用的木梳子和她用的鞋拔子。留着做个念想吧。外婆说。外婆自己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每年她的儿女们给她多少钱,过年时她都会让我包一个一个的小包,当压岁钱给了孙儿辈。我不要钱。我要钱没有用。外婆说。 木梳子很多年前就被我不小心梳断了,那时候外婆还在世。不过从那时我就习惯了用木梳子梳头,像用一种方式想念一个人。鞋拔子还在,留在一只箱子里,跟我的青春记忆在一起。 其实我想对外婆说,真的爱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实物的念想的。我想她,她就在我眼前,活生生的,除了,会让我一瞬间泪流满面。 从某种意义上说,故乡之于我,就是外婆在的地方。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写这些冗长的回忆是为了外婆。 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看一眼这漫长的路,我忽然想,到这里就到这里吧。在这一天,刚刚好结束。 结束时,外婆远了,故乡也远了,我的眼前和脚下只有这个异邦之地。 我记得《百年孤独》里,老霍塞说过,一个人只要没有个死去的亲人埋在地下,那他就不是这地方的人。 我不是这个地方的人,我曾经想过叶落归根,回到我来的地方。但是老霍塞的话让我豁然醒悟,往事已矣。不论我愿意与否,这里是我的孩子们的故乡,他们将在这里生活繁衍下去。 然后我就知道,无所谓我的故乡,无所谓你的异邦,我能做的,就是让我的孩子们觉得自己是这个地方的人,如此而已。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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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地带尘儿他们去村边的那条小河,我曾经在那里摸过鱼。虽然我不是摸鱼的好手,但是那种快乐却是难忘。
河水清澈,浅浅地流过,好像闪光的溪流。经常有村里的女人们到河里浣洗衣服,捣衣的梆子沉闷而有节奏地捣着,远远地传出去,分外地加重了乡村的宁静。
我踩在水里,双脚被清凉的河水沁着,河水清得可以见到河底一粒一粒的细砂子。曾被外婆禁止下河的我在那条小河里忘乎所以,常常为捉住一条极小的鱼乐不可支,也有过得意忘形一屁股坐进水里的时候……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回忆。站在曾经的小河前,那里岂止没有鱼,河流也消失了。
我再次见到的不过是一条被挖沙的人们挖得千疮百孔的干涸的河道。挖来的沙自然拿去卖。很多年以前就听说过有人偷偷摸摸地做这种事,而现在他们终于明目张胆地挖空了一条河。就像外婆家门口前被填埋的那条河,假如没有人对过去的河流残留记忆,后来者不会想到这里曾经是一条河。
就像所有那些我拥有过又消失了的,我想,当拥有这一切记忆的人都消失之后,如同一场茫茫大雪覆盖了一下大地,春回之后,就是别样的人间了。
所有的都不会回来了。当我从记忆里搜索到它们并试图呈现的时候,我知道,它们或许已经面目全非。
这个别样的人间里没有我见过的那些仿佛一望无际的青青的玉米地,没有风吹麦浪,甚至连同村头那所学校也消失了。我曾在那里读过两年半的书。
那是一所很具规模的乡村学校,从托儿所到中学,容纳本村及附近村落的孩子,还有军营的子弟。校舍虽然无法跟我从前的那所小学相比,但是在乡村里应当是相当不错的了。我还记得那些老师,一个个十分敬业,在偏僻的村落里庄严地承担传授文化的重任。
不知道大队部前面还会不会播放露天电影。在文化传播手段极其朴素的年代,没有比夏天的夜晚在习习凉风中看一场露天电影更惬意的了。在那之前,我以为只可以在狭小闷热拥挤的电影院看电影。
那时候小孩子们会四处嬉戏着,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大人们三三两两地唠着家常,电影看到精彩的地方也会有突然的静默和轰然的喧哗。
有时候看着看着突然断了电,人们就像静止的河流重新恢复了流动,甚至泛起波浪。没有月亮和星星的夜晚,小孩子会尖叫着找自己的妈妈。到最后还是没有电来,百无聊赖的人群就四散着奔回自己的家。家里也是一团漆黑。不过很快烛火就零零星星地缀满乡村的夜。
没有烛火和灯光的乡村夜晚是静谧的,从露天电影院回到家中的人们则郁结着忧伤:电影里的悲欢总会结束,而生活里的悲欢不会。
我记得离我家不远处的一家人家里有一个痴傻的女儿,她母亲听说跟人走了,不满二十岁她父亲就把她嫁人了,不知道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
还有一个疯掉的女人,眉目清秀,脏兮兮的脸总是笑嘻嘻的,头发上总是粘着枯草,春夏秋冬都是一身破破烂烂的花棉袄,嘴里不停嘟囔着什么话,我从来没有听清过,在腰后横背着一根长棍,每天巡逻似的在大街上走来走去。
我每次见到她又怕又好奇,总是忍不住猜想她是怎么疯掉的。她会自己知道吃饭吗?她会自己知道穿衣服吗?她会知道那个每天跟在她身后的同样脏兮兮可怜巴巴地追着她的只有四五岁的小女孩是她的女儿吗?我那时正好看过一个疯女人的电影,电影里的女人其实是装疯,后来她温柔地把自己的女儿抱在怀里。我就想,或许她也是装的,或许她有一天也会给自己的女儿那样一个惊喜。
一晃很多年了,她的女儿也该是个中年女子了,不知道她最终有没有等到她的惊喜。
24,
六月六日是外婆的忌日。
我还记得十四年前的这一天,我在北京,傍晚的时候接到哥哥的电话,难以置信听到外婆去世的消息,忽然就泪如雨下,无论如何都止不住。那个月底我就会辞职,就会回到外婆身边,外婆你为什么不等等我呢。
最遗憾的是,那年三月底我回去送父亲,一直陪在医院里,寸步不离,父亲凌晨离世,上午安葬好父亲,晚上我就回了北京。那是唯一的一次,我没有腾出时间去看望一下外婆。外婆是生我的气了吧。
我差不多上高中的时候,外婆开始到我们家和姨母家两家轮流住。老了,我不能麻烦媳妇。你小舅妈这辈子也不容易,我不能连累她。外婆对我说。
做人要识趣。这是外婆一辈子的做人理念,到老也坚持着。
外婆在我上高一那年夜里起床摔断了一条腿。那时外婆已经八十出头了。家里的人都认为外婆怕是熬不过去这一关。老人最怕摔跤,尤其那么大岁数。外婆最难受的时候也说过,让老天爷把我带去吧,我不能给这些做小的添麻烦。
老天爷没有听外婆的话。外婆好好地活下来。一条腿不能动了,但是还有两只手和一条腿。外婆就扶着家里人给她特地制作的高凳子当拐棍,一步一移地走了她的最后十年多。
外婆后来身材缩得越加矮小,每一步都很艰难。我每次要去帮忙,外婆就会摆手,不要我帮。我不能老指望着别人,得靠自己。外婆坚持。
我还记得外婆紧抿着嘴唇咬着牙两腮都要鼓起来地用力抬动椅子的样子。我只能想到一个词:毅力,一个女人的毅力。也正是靠着这样的毅力外婆把自己的儿女带大又帮着舅母把表哥带大。
我上大学离开家乡最舍不得的人就是外婆。我喜欢跟外婆在一起,喜欢照顾外婆。
外婆一向爱干净,九十几岁依然每天收拾得清爽利落,梳头发都要用一块专门的绿绸布披到肩膀上接着掉落的头发。我喜欢给外婆洗头擦身体,剪指甲挖鸡眼掏耳朵。外婆头疼的时候我就给她扎针放血。或者什么事情都不做,就是抱着外婆,靠在外婆怀里,我就变成了那个小小的想叫她妈妈的孩子。那时候仿佛心有灵犀,外婆会对我说,你就像我的亲生闺女。你心细,心眼好。老天会照量你的。
外婆总是对我说,我要是腿好,早就跟你走了。外婆这样说的时候,我知道外婆走出去的梦想终究只是梦想。即使外婆再有毅力,外婆依然日复一日地老去了。甚至有一次,我回家探亲,那阵子外婆住在姨母家。我去的时候,家里静悄悄的,四处找不到外婆。后来在厕所看到外婆瘫坐在那里,一头大汗,动也不能动。外婆气喘吁吁地对我说,外婆老了,没有用了,起都起不来了。
表哥结婚以后,外婆的心事就剩下我一个。外婆总是督促我早点结婚,不要把自己耽误了。我总是笑着说,结婚有什么好处呢,结了婚就不能常常回来看你了。外婆就不高兴地撅起了嘴巴。
我从北京每次回家去,出现在外婆面前喜欢不说话,只立在那里笑吟吟地看着外婆。外婆就会向前探着头辨认一阵子,仿佛在辨认一个人熟悉的气味,然后外婆就会笑着说,是我的闺女回来了吧。那时候外婆的眼睛已经不太好了,几乎分辨不清人的脸。
我第一次带我丈夫回去见家人的时候,那时候他还不是我丈夫,外婆已经差不多全看不到了,只能靠声音分辨。外婆说要看看他的样子,便伸出手来,他赶紧恭谨地把脸伸过去,外婆摸索着把他的五官看了个遍,然后对我放心似的说:好。好。好……那是外婆去世前半年的事了。
很多年前外婆曾经单独给过我一把她一直用的木梳子和她用的鞋拔子。留着做个念想吧。外婆说。外婆自己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每年她的儿女们给她多少钱,过年时她都会让我包一个一个的小包,当压岁钱给了孙儿辈。我不要钱。我要钱没有用。外婆说。
木梳子很多年前就被我不小心梳断了,那时候外婆还在世。不过从那时我就习惯了用木梳子梳头,像用一种方式想念一个人。鞋拔子还在,留在一只箱子里,跟我的青春记忆在一起。
其实我想对外婆说,真的爱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实物的念想的。我想她,她就在我眼前,活生生的,除了,会让我一瞬间泪流满面。
从某种意义上说,故乡之于我,就是外婆在的地方。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写这些冗长的回忆是为了外婆。
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看一眼这漫长的路,我忽然想,到这里就到这里吧。在这一天,刚刚好结束。
结束时,外婆远了,故乡也远了,我的眼前和脚下只有这个异邦之地。
我记得《百年孤独》里,老霍塞说过,一个人只要没有个死去的亲人埋在地下,那他就不是这地方的人。
我不是这个地方的人,我曾经想过叶落归根,回到我来的地方。但是老霍塞的话让我豁然醒悟,往事已矣。不论我愿意与否,这里是我的孩子们的故乡,他们将在这里生活繁衍下去。
然后我就知道,无所谓我的故乡,无所谓你的异邦,我能做的,就是让我的孩子们觉得自己是这个地方的人,如此而已。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