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在我现在居住的小区的四周,十年前这里几乎被大片大片的麦田和玉米地包围着。 当我思恋远在天涯的故土的时候,那些被风吹起的金黄麦浪,玉米地里阳光沙沙沙的声响,对我来说都曾是贴心的抚慰,很容易唤起我对乡村岁月的回忆,即使我的乡村远不是眼前摩登现代的乡村。 那广阔的田野甚至被想象成我曾经的田野,我是小小的孩子,径直走到一幅古旧的画里去。 可惜那些麦浪和倔犟矗立的玉米秸子如今也都消失了。人类欲望的脚步不会放过每一寸土地。仅仅十年时间,我在这里找到的往日熟悉的温情被一座座逼仄地拥挤在一起的房子春梦无痕地抹去了。 没有了情感物的参照,我只能向回忆索要回忆。而回忆总是美得不甚真实,让我怀疑,我真的拥有过一座属于我的乡村吗?它已经永远地消失了,像我记忆中消失的一切。 那个曾经宁静的乡村,泥土一样朴实的乡村,同样被卷进城市发展的滚滚洪流中,迅速地改变了原来的样貌,如今已经俨然城市,流露着乡土暴发户粗劣的气质。 我们已经相看两不识了。那种陌生的感觉让我在炎炎夏日也会感觉到寒冷。我找不到我的归属了,即使在我生命的根应当存在的地方。 在我失去它的时候,我想起当初我是怎样爱上了它。应当说,无论如今的我,还是当年的我,爱上乡村的自然比爱上一座文明的城市容易多了。 年少的我的确是很快爱上了那个相对外婆的小城略显落后的乡村,确切的说是那个乡村之外的天地:麦田,小河,树林,山坡…… 无论是否被排斥过,我还是很快交到了一些朋友,并同她们浩浩荡荡地走进田野里去。那是我之前不曾见过的,也是我以为极美的。 我所说的美,不单单是指开阔迷人的景色,更指的是它们丰饶实惠的物产:只有见识过土地的神奇的人才会对它生出由衷的膜拜和敬畏。 悲哀的是,现在更多的土地支配权掌握在从未亲密接触过土地的人手中,他们毫不吝啬地抹杀土地的天赋功能:还有多少土地在耕种粮食,又有多少土地被好好照料着远离贫瘠。 我那时候的乐趣之一就是放学后去田里挖野菜。虽然直到如今我认识的野菜也不多,不过我一直认为只要认识苦菜和荠菜就足够了。 最好的时候是雨过之后,野菜都被天水洗过,又都肥肥嫩嫩的,用手能掐出汁液来。 我的野菜除了人吃就是喂鸡。喂鸡的是另一种野菜,切得碎碎的撒进食槽里,鸡们就点头如啄米地吃。想来野味对它们而言也是另一种盛宴。 那几只鸡与其说是母亲养的,不如说是我养的。日夜照料它们,添食,加水,给它们开关灯,据母亲说有灯光照着鸡的产蛋量会上升。而从母鸡身下摸到热乎乎的鸡蛋则是最快乐的事。这不同于我在外婆家的河边捡到的那些无主蛋。这是让人内心安然的劳动的收获。 在我眼里,乡村处处藏着宝。除了去挖野菜,在割过的麦茬地里捡麦穗和到山上的田里捡花生也格外让人有收获感。那时候整个田野整座山仿佛都是我一个人的。运气好的时候能够捡到满满一小筐花生,抵得上那时候全家供应的花生份额。 我后来读到一则散文,说农人们有时故意在田里留些散落的花生好让人捡。我想我那时兴高采烈地捡到的花生大约就是这样的好心人有意遗落下来的。 秋天的时候,我就会去捡树叶。我跟我丈夫说起这些,他极其讶异,你还做过这种事?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却并没有做过所有我做过的事。这竟让我心生骄傲。 是,我那时做过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地地道道比农村人家的孩子还农村人家的事。而奇怪的是,这些事都是我一个人做的。哥哥并没有参与进来。哥哥没有挖过野菜,没有捡过树叶,割过野草。 如今回过头去,我也会奇怪,我怎么会那么用力地做一个懂事的小孩。我好像在讨好谁。 因为没有农田,我们不能像农家人那样烧麦秸。那时候煤气很贵,母亲总是简省着用。而烧煤则需要引火的柴禾,干的野草和树叶就是最好的引火了。 我记得每到秋天的时候我就会背着一个大网包去村头的田野里割野草,或者去远一点的小河边的一个小树林耧树叶。整整一大网包的树叶或者一大捆野草背起来几乎比我还高。 有一次我背着树叶回家的路上,不记得为了什么迎面遇到父亲和母亲挽手而来,我们站在彼此的对面。有旁人的声音飘过来,充满了喜爱地夸我:这个闺女多好!多能干!你们太有福气了…… 父亲和母亲谦逊地应承着,脸上挂着满意和愉快的微笑,我背着一大网包树叶在他们对面情怯而生疏地微笑……我们之间有短短的距离。我现在想,那时我那么用力地做一个乖女儿,是想向他们讨好地跨过去。
18, 我后来读《安娜·卡列尼娜》的时候,读到列文热爱劳动,尤其热爱割青草的细节,不觉会心一笑。我想我很明白那种感受,那种劳动带给人身心的洗礼。 我最喜欢的劳动是割麦子,跟列文割青草的感觉差不多,多出来的大概就是丰收的喜悦。虽然那些麦子跟我并没有什么关系。 我的祖父曾经有二三分土地。那时祖父年事已高。照料那一小块地就是我们的责任了。我不知道麦种是谁又是怎么均匀地撒到田地里,只知道当我站在田头眼前是成熟地低垂着头的一畦麦子。 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简直能直接在成熟的麦穗上烤出香喷喷的面包。我戴一副小套袖,拿一把镰刀,嗖嗖嗖地割着。我喜欢麦子飞快倒下去的感觉。 我以为,没有什么比割麦子更有成就感了,那种立竿见影的回馈很能满足一种心理上的欲望,这种满足感甚至可以治愈很多情绪上的隐疾。 就像列文那样,割一整天的青草回来就会一干二净地忘记内心的各种不愉快。我也是如此。看着麦子一片片倒下去,即使大汗淋漓却身心舒泰。或许是因为处在自然中,打交道的是毫无人的种种个性与情绪的麦子,让人不由自主地完全放松,内心升起一种宁静的安全感。 即使到如今,当我情绪郁闷的时候,我也会习惯性地去劳动,马不停蹄地劳动,身体极度疲劳,心灵的压力却得到纾解。可见上天给人安上四肢,赋予人劳动的本领,或许早就考虑过了:劳动可以治愈心灵疾病。 不用思考,不必防备,也不会莫名地紧张,只一个简单重复的动作就可以掌控一个丰收的世界。要是有割不完的麦子,可以整天割麦子多好啊!我的确曾经这样期待过。 而我们终究没有割不完的麦子。 我们回到老家之后不久祖父很快就去世了。其实算起来这段时间也有三四年。 遗憾的是我只能依稀想起祖父的样子,一张吸过鸦片烟熏火燎的脸,身形精干,显得瘦骨嶙峋,背略驼着。 即使那时经济不好,祖父却无论如何每天都要去村子里的供销社打一角钱的酒喝,抽几袋烟。对此母亲颇有微词。 因着母亲的缘故,即使祖父就与我们家一街之隔,我到底没有亲近过他,也很少叫过他。爷爷两个字是那么陌生,甚至有时候看到他都胆怯。 这位我父亲的父亲的老人,我一直不能够把他和家谱上出自他的那一手漂亮飘逸的小行楷联系到一起,甚至不能够把他和我直接联系起来。 其实那时候我是那么孤立,我不能够与父亲家族的任何人毫无芥蒂满怀亲情地联系起来。 我那时为祖父祖母唯一做过的事就是给他们担水过去。那时那个村子还没有自来水。家家户户吃自家打的水井。水井打得越深,水质越好。我还记得刚从水井里打上来的水,清冽甘甜。我想如今大概是喝不到这么清甜的水了。 我见到祖父祖母的时候,他们在同一个院子里,却分居在两幢房子里,各自起火做饭。幸好老宅房屋众多,南屋北屋厢屋牲口房一应俱全。 祖父经常不在房子里。偶尔撞见,他就会威严着一张脸问我,书念得好不好?我慌张地答一个好字就找个空隙溜开了。 后来祖父身体弱了,咳得厉害,我也只敢在外屋大气不出地听他咳一阵子,然后逃出他烟雾重重的屋子。我也不知道我在怕什么。 祖父在世时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我只是听到父亲漠然地讲起过,祖父怎样享了民国时期大少爷的各种福,家族没落之后他又如何一蹶不振,一去关东十二年音讯杳无,又如何突然出现,如何与祖母冷面相向,又如何因为缺席十二年而失去自己亲生儿子们的爱与尊敬。 据说祖父去世的时候在一个信封上写下了六个字:子不孝,母之过。对词工整,我还曾经以为这是三字经里的。后来知道那是祖父自己的觉悟。于人生的尽头回望,每一个人都可能有千言万语。祖父最深的感触,大概就是这百般滋味的六个字了。 祖父的去世如今想起来有些荒凉意味。我看到他的最后样子是在一床旧被子里,蒙住了面目。在昏暗的灯光下,那一团毫无生气的被子告诉我,它的下面掩盖着死亡。 而我并没有更小的时候自己掀开帘子去看死去的大外公的好奇,那时我并没有勇气去打开被子看看,也没有那种想看一看他的爱。我只是想,我终于不用怕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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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在我现在居住的小区的四周,十年前这里几乎被大片大片的麦田和玉米地包围着。
当我思恋远在天涯的故土的时候,那些被风吹起的金黄麦浪,玉米地里阳光沙沙沙的声响,对我来说都曾是贴心的抚慰,很容易唤起我对乡村岁月的回忆,即使我的乡村远不是眼前摩登现代的乡村。
那广阔的田野甚至被想象成我曾经的田野,我是小小的孩子,径直走到一幅古旧的画里去。
可惜那些麦浪和倔犟矗立的玉米秸子如今也都消失了。人类欲望的脚步不会放过每一寸土地。仅仅十年时间,我在这里找到的往日熟悉的温情被一座座逼仄地拥挤在一起的房子春梦无痕地抹去了。
没有了情感物的参照,我只能向回忆索要回忆。而回忆总是美得不甚真实,让我怀疑,我真的拥有过一座属于我的乡村吗?它已经永远地消失了,像我记忆中消失的一切。
那个曾经宁静的乡村,泥土一样朴实的乡村,同样被卷进城市发展的滚滚洪流中,迅速地改变了原来的样貌,如今已经俨然城市,流露着乡土暴发户粗劣的气质。
我们已经相看两不识了。那种陌生的感觉让我在炎炎夏日也会感觉到寒冷。我找不到我的归属了,即使在我生命的根应当存在的地方。
在我失去它的时候,我想起当初我是怎样爱上了它。应当说,无论如今的我,还是当年的我,爱上乡村的自然比爱上一座文明的城市容易多了。
年少的我的确是很快爱上了那个相对外婆的小城略显落后的乡村,确切的说是那个乡村之外的天地:麦田,小河,树林,山坡……
无论是否被排斥过,我还是很快交到了一些朋友,并同她们浩浩荡荡地走进田野里去。那是我之前不曾见过的,也是我以为极美的。
我所说的美,不单单是指开阔迷人的景色,更指的是它们丰饶实惠的物产:只有见识过土地的神奇的人才会对它生出由衷的膜拜和敬畏。
悲哀的是,现在更多的土地支配权掌握在从未亲密接触过土地的人手中,他们毫不吝啬地抹杀土地的天赋功能:还有多少土地在耕种粮食,又有多少土地被好好照料着远离贫瘠。
我那时候的乐趣之一就是放学后去田里挖野菜。虽然直到如今我认识的野菜也不多,不过我一直认为只要认识苦菜和荠菜就足够了。
最好的时候是雨过之后,野菜都被天水洗过,又都肥肥嫩嫩的,用手能掐出汁液来。
我的野菜除了人吃就是喂鸡。喂鸡的是另一种野菜,切得碎碎的撒进食槽里,鸡们就点头如啄米地吃。想来野味对它们而言也是另一种盛宴。
那几只鸡与其说是母亲养的,不如说是我养的。日夜照料它们,添食,加水,给它们开关灯,据母亲说有灯光照着鸡的产蛋量会上升。而从母鸡身下摸到热乎乎的鸡蛋则是最快乐的事。这不同于我在外婆家的河边捡到的那些无主蛋。这是让人内心安然的劳动的收获。
在我眼里,乡村处处藏着宝。除了去挖野菜,在割过的麦茬地里捡麦穗和到山上的田里捡花生也格外让人有收获感。那时候整个田野整座山仿佛都是我一个人的。运气好的时候能够捡到满满一小筐花生,抵得上那时候全家供应的花生份额。
我后来读到一则散文,说农人们有时故意在田里留些散落的花生好让人捡。我想我那时兴高采烈地捡到的花生大约就是这样的好心人有意遗落下来的。
秋天的时候,我就会去捡树叶。我跟我丈夫说起这些,他极其讶异,你还做过这种事?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却并没有做过所有我做过的事。这竟让我心生骄傲。
是,我那时做过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地地道道比农村人家的孩子还农村人家的事。而奇怪的是,这些事都是我一个人做的。哥哥并没有参与进来。哥哥没有挖过野菜,没有捡过树叶,割过野草。
如今回过头去,我也会奇怪,我怎么会那么用力地做一个懂事的小孩。我好像在讨好谁。
因为没有农田,我们不能像农家人那样烧麦秸。那时候煤气很贵,母亲总是简省着用。而烧煤则需要引火的柴禾,干的野草和树叶就是最好的引火了。
我记得每到秋天的时候我就会背着一个大网包去村头的田野里割野草,或者去远一点的小河边的一个小树林耧树叶。整整一大网包的树叶或者一大捆野草背起来几乎比我还高。
有一次我背着树叶回家的路上,不记得为了什么迎面遇到父亲和母亲挽手而来,我们站在彼此的对面。有旁人的声音飘过来,充满了喜爱地夸我:这个闺女多好!多能干!你们太有福气了……
父亲和母亲谦逊地应承着,脸上挂着满意和愉快的微笑,我背着一大网包树叶在他们对面情怯而生疏地微笑……我们之间有短短的距离。我现在想,那时我那么用力地做一个乖女儿,是想向他们讨好地跨过去。
18,
我后来读《安娜·卡列尼娜》的时候,读到列文热爱劳动,尤其热爱割青草的细节,不觉会心一笑。我想我很明白那种感受,那种劳动带给人身心的洗礼。
我最喜欢的劳动是割麦子,跟列文割青草的感觉差不多,多出来的大概就是丰收的喜悦。虽然那些麦子跟我并没有什么关系。
我的祖父曾经有二三分土地。那时祖父年事已高。照料那一小块地就是我们的责任了。我不知道麦种是谁又是怎么均匀地撒到田地里,只知道当我站在田头眼前是成熟地低垂着头的一畦麦子。
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简直能直接在成熟的麦穗上烤出香喷喷的面包。我戴一副小套袖,拿一把镰刀,嗖嗖嗖地割着。我喜欢麦子飞快倒下去的感觉。
我以为,没有什么比割麦子更有成就感了,那种立竿见影的回馈很能满足一种心理上的欲望,这种满足感甚至可以治愈很多情绪上的隐疾。
就像列文那样,割一整天的青草回来就会一干二净地忘记内心的各种不愉快。我也是如此。看着麦子一片片倒下去,即使大汗淋漓却身心舒泰。或许是因为处在自然中,打交道的是毫无人的种种个性与情绪的麦子,让人不由自主地完全放松,内心升起一种宁静的安全感。
即使到如今,当我情绪郁闷的时候,我也会习惯性地去劳动,马不停蹄地劳动,身体极度疲劳,心灵的压力却得到纾解。可见上天给人安上四肢,赋予人劳动的本领,或许早就考虑过了:劳动可以治愈心灵疾病。
不用思考,不必防备,也不会莫名地紧张,只一个简单重复的动作就可以掌控一个丰收的世界。要是有割不完的麦子,可以整天割麦子多好啊!我的确曾经这样期待过。
而我们终究没有割不完的麦子。
我们回到老家之后不久祖父很快就去世了。其实算起来这段时间也有三四年。
遗憾的是我只能依稀想起祖父的样子,一张吸过鸦片烟熏火燎的脸,身形精干,显得瘦骨嶙峋,背略驼着。
即使那时经济不好,祖父却无论如何每天都要去村子里的供销社打一角钱的酒喝,抽几袋烟。对此母亲颇有微词。
因着母亲的缘故,即使祖父就与我们家一街之隔,我到底没有亲近过他,也很少叫过他。爷爷两个字是那么陌生,甚至有时候看到他都胆怯。
这位我父亲的父亲的老人,我一直不能够把他和家谱上出自他的那一手漂亮飘逸的小行楷联系到一起,甚至不能够把他和我直接联系起来。
其实那时候我是那么孤立,我不能够与父亲家族的任何人毫无芥蒂满怀亲情地联系起来。
我那时为祖父祖母唯一做过的事就是给他们担水过去。那时那个村子还没有自来水。家家户户吃自家打的水井。水井打得越深,水质越好。我还记得刚从水井里打上来的水,清冽甘甜。我想如今大概是喝不到这么清甜的水了。
我见到祖父祖母的时候,他们在同一个院子里,却分居在两幢房子里,各自起火做饭。幸好老宅房屋众多,南屋北屋厢屋牲口房一应俱全。
祖父经常不在房子里。偶尔撞见,他就会威严着一张脸问我,书念得好不好?我慌张地答一个好字就找个空隙溜开了。
后来祖父身体弱了,咳得厉害,我也只敢在外屋大气不出地听他咳一阵子,然后逃出他烟雾重重的屋子。我也不知道我在怕什么。
祖父在世时对我来说是陌生的。我只是听到父亲漠然地讲起过,祖父怎样享了民国时期大少爷的各种福,家族没落之后他又如何一蹶不振,一去关东十二年音讯杳无,又如何突然出现,如何与祖母冷面相向,又如何因为缺席十二年而失去自己亲生儿子们的爱与尊敬。
据说祖父去世的时候在一个信封上写下了六个字:子不孝,母之过。对词工整,我还曾经以为这是三字经里的。后来知道那是祖父自己的觉悟。于人生的尽头回望,每一个人都可能有千言万语。祖父最深的感触,大概就是这百般滋味的六个字了。
祖父的去世如今想起来有些荒凉意味。我看到他的最后样子是在一床旧被子里,蒙住了面目。在昏暗的灯光下,那一团毫无生气的被子告诉我,它的下面掩盖着死亡。
而我并没有更小的时候自己掀开帘子去看死去的大外公的好奇,那时我并没有勇气去打开被子看看,也没有那种想看一看他的爱。我只是想,我终于不用怕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