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受理国会选举无效请愿 | 国际

小新 正五品 (知州) 2026-03-18 14:39 0 0 返回 新闻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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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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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3月10日,经会议审议证据,监察专员于3月13日正式决议,依宪法第213条向宪法法院提交请愿及意见书,最终推动法院于18日宣布受理。 此次大选因国会于2025年12月12日解散而触发,同步举行宪法公投,最终选出500名下议院议员(含选区席及政党名单席)。 泰国宪法法院18日发布公告,宣布受理一项由监察专员提交的关于国会下议院选举无效的请愿。


香港中通社3月18日电 泰国宪法法院18日发布公告,宣布受理一项由监察专员提交的关于国会下议院选举无效的请愿。此次受理的核心争议点在于选举期间使用的选票上印制了条形码与二维码,引发外界对选民身份及投票结果可能被追踪的担忧。根据法院要求,选举委员会需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

图为泰国宪法法院。央视新闻资料图

公告指出,监察专员依据宪法第213条提请审理,理由是2026年2月8日举行的国会下议院提前大选中,选举部门设计的选票印有条形码和二维码,可能导致选民身份与投票结果被追踪核查,违反秘密投票规定。

泰国宪法法院经表决,以6比3的多数票决定受理此案,并明确相关方须在15日内完成答辩。

此次大选因国会于2025年12月12日解散而触发,同步举行宪法公投,最终选出500名下议院议员(含选区席及政党名单席)。尽管由总理阿努廷领导的泰自豪党在选举中获明显胜利,但选后迅速爆发争议。

争议源于选举后,监察专员办公室收到逾21件公民投诉,指控选票上的条形码与QR码可连结至个别选民,存在追踪风险,违反秘密投票原则。选举委员会则辩称,相关编码仅用于防止伪造及管理选票流向,不涉及个人投票追踪。

3月10日,经会议审议证据,监察专员于3月13日正式决议,依宪法第213条向宪法法院提交请愿及意见书,最终推动法院于18日宣布受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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