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3月3日,云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开了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等活动的通知》。在内部治理上,云南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此次要求,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严格规范开展评比表彰和授牌命名活动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树立正确导向,杜绝形式主义、功利化倾向,确保活动开展始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社会公共利益。据常德市民政局官网2月28日消息,市局开展专项约谈,要求相关社会组织立即停止违规评比表彰及相关宣传活动,下架相关报道;召开理事会认真学习《湖南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工作提示函》;收回已发出的奖牌、牌匾,消除相关社会影响。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近期,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形式、对象和内容呈多样化趋势,个别社会组织乱评比、乱表彰、乱授牌,有的甚至借机非法敛财,造成负面影响。”
3月3日,云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开了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等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规范开展活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活动,准确把握开展评比表彰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审批机制、程序要求、禁止情形、监管体制、违规处置、荣誉撤销等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社会组织不得自行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不得通过评估、验收等方式,对特定对象以发文、授牌等形式予以认定命名;经审批,可以受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委托承办或者受邀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创建示范活动。
“社会组织一律不得开展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授牌和命名活动。”上述通知明确,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应严格按要求规范悬挂各类牌子,不得对外悬挂超过有效时限、不属于单位主责主业、挂牌后不开展工作或无工作成效、主办单位未予授牌或未要求制牌而自行制作、违法违规活动涉及的各类牌子。
在内部治理上,云南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此次要求,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严格规范开展评比表彰和授牌命名活动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树立正确导向,杜绝形式主义、功利化倾向,确保活动开展始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及时组织负责人、理事会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将评比表彰等活动纳入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严格履行理事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程序。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评比表彰等活动全面纳入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在活动申报、方案制定、实施过程等关键环节,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行业管理部门)请示报告,做到“事前请示、事中报告、事后备案”,主动接受指导监督。
云南是近期推动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省份之一。
早前的2月10日,山西省民政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强化对其名称、人员、项目、活动、财务等事项的审核监督,严禁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运营,不得借设立之机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
通知还明确提到,不得以发布排行榜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具体为,各社会组织应严格按规定报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在开展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等工作中,不得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也不得在比赛、竞赛项目设置外再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社会组织不得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可以受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委托承办或者受邀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创建示范活动。社会组织举办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应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并按其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确保活动合规。同时,各社会组织应切实履行对承(协)办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活动全过程予以把关,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
山西省民政厅表示,近期省民政厅将结合年检(年报)工作,会同省委社工部以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理事会职能发挥、会员档案管理以及评比达标表彰、示范创建和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更早前的1月14日,湖南省民政厅发出提示函称,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表彰活动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社会组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将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作为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要认真学习《湖南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通过会员大会、理事会等形式将细则精神领会好、落实好。要坚决杜绝随意设奖、重复表彰等问题,切实维护评比表彰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湖南省民政厅当时要求,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不得变相开展评比表彰、违规收取费用。需重点把握这三点:
其一,关于社会组织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表彰。社会组织的内设机构是指承担社会组织特定管理或业务职能的非独立部门,是社会组织为实现自身宗旨、开展日常活动而设立的内部工作单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设机构通常以“部、处、室”等字样结束,社会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人员的评比表彰,仅限以上列举的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其二,关于社会组织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通报表扬;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收录、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达标考核,以及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行业、领域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开展以上3项活动不得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表彰。
其三,关于社会组织开展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比赛竞赛活动。不得在比赛、竞赛项目设置外再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
在湖南常德,市民政局已部署开展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清理规范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专项约谈。
据常德市民政局官网2月28日消息,市局开展专项约谈,要求相关社会组织立即停止违规评比表彰及相关宣传活动,下架相关报道;召开理事会认真学习《湖南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工作提示函》;收回已发出的奖牌、牌匾,消除相关社会影响。同时,要求所有评比表彰活动须按程序报批。市民政局将强化跟踪督办,对逾期未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理,并纳入信用监管。
点击阅读原文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近期,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的形式、对象和内容呈多样化趋势,个别社会组织乱评比、乱表彰、乱授牌,有的甚至借机非法敛财,造成负面影响。”
3月3日,云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开了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等活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规范开展活动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活动,准确把握开展评比表彰的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审批机制、程序要求、禁止情形、监管体制、违规处置、荣誉撤销等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社会组织不得自行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不得通过评估、验收等方式,对特定对象以发文、授牌等形式予以认定命名;经审批,可以受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委托承办或者受邀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创建示范活动。
“社会组织一律不得开展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授牌和命名活动。”上述通知明确,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应严格按要求规范悬挂各类牌子,不得对外悬挂超过有效时限、不属于单位主责主业、挂牌后不开展工作或无工作成效、主办单位未予授牌或未要求制牌而自行制作、违法违规活动涉及的各类牌子。
在内部治理上,云南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此次要求,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深刻认识严格规范开展评比表彰和授牌命名活动对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树立正确导向,杜绝形式主义、功利化倾向,确保活动开展始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及时组织负责人、理事会成员及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学习,将评比表彰等活动纳入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严格履行理事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程序。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评比表彰等活动全面纳入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在活动申报、方案制定、实施过程等关键环节,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行业管理部门)请示报告,做到“事前请示、事中报告、事后备案”,主动接受指导监督。
云南是近期推动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省份之一。
早前的2月10日,山西省民政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强化对其名称、人员、项目、活动、财务等事项的审核监督,严禁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运营,不得借设立之机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
通知还明确提到,不得以发布排行榜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具体为,各社会组织应严格按规定报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在开展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等工作中,不得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也不得在比赛、竞赛项目设置外再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社会组织不得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可以受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委托承办或者受邀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创建示范活动。社会组织举办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应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并按其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确保活动合规。同时,各社会组织应切实履行对承(协)办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对活动全过程予以把关,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
山西省民政厅表示,近期省民政厅将结合年检(年报)工作,会同省委社工部以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理事会职能发挥、会员档案管理以及评比达标表彰、示范创建和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更早前的1月14日,湖南省民政厅发出提示函称,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表彰活动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社会组织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将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作为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要认真学习《湖南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通过会员大会、理事会等形式将细则精神领会好、落实好。要坚决杜绝随意设奖、重复表彰等问题,切实维护评比表彰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湖南省民政厅当时要求,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不得变相开展评比表彰、违规收取费用。需重点把握这三点:
其一,关于社会组织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表彰。社会组织的内设机构是指承担社会组织特定管理或业务职能的非独立部门,是社会组织为实现自身宗旨、开展日常活动而设立的内部工作单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设机构通常以“部、处、室”等字样结束,社会组织开展内设机构和人员的评比表彰,仅限以上列举的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其二,关于社会组织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通报表扬;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收录、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达标考核,以及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行业、领域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开展以上3项活动不得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表彰。
其三,关于社会组织开展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比赛竞赛活动。不得在比赛、竞赛项目设置外再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
在湖南常德,市民政局已部署开展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清理规范工作,并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专项约谈。
据常德市民政局官网2月28日消息,市局开展专项约谈,要求相关社会组织立即停止违规评比表彰及相关宣传活动,下架相关报道;召开理事会认真学习《湖南省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工作提示函》;收回已发出的奖牌、牌匾,消除相关社会影响。同时,要求所有评比表彰活动须按程序报批。市民政局将强化跟踪督办,对逾期未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理,并纳入信用监管。
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