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论文造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得到遏制。”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在解读文件中进一步强调,该委将“下大力气扭转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科研失信情况多发态势”。“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有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委属(管)医院参考方案内容措施。针对年度自查,自2026年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例行开展年度科研诚信自查,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力争通过3年,遏制论文造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
国家卫健委将“下大力气”扭转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科研诚信不良风气。
近年来,国际期刊大规模撤稿事件屡屡发生,癌症和心血管疾病研究、生物统计学等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被国内外学界视为学术不端的“重灾区”。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称,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健全医学论文关键环节管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论文造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得到遏制。”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在解读文件中进一步强调,该委将“下大力气扭转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科研失信情况多发态势”。
具体来说,方案从8个方面综合采取17项重点任务措施。
首先,国家卫健委将进一步拓展问题论文主动监测范围。针对国外论文的主动监测,该委以Retraction Watch Database撤稿论文数据库、PubMed和Web of Science学术文献数据库作为撤稿论文监测来源;针对国内论文该委将对知网、万方等国内期刊论文数据库收录的医学论文进行随机抽样评估,对国内医学论文质量发展态势进行分析。
国家卫健委主管的医学期刊将成为从严管理的重点。根据方案,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的医学期刊刊载的论文起步,逐步对所有国内期刊撤稿医学论文开展主动监测。
其次,期刊主办单位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机构均应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期刊主办单位,将通过第三方经济审计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期刊财务、编委会等期刊管理制度;对于卫健系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单位,将通过开展年度自查,对已发表论文原始数据按不少于机构当年发表论文总数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应实现全覆盖。
其中,AI(人工智能)成为论文数据造假源头治理的重点。“对论文起草过程涉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处理或使用人工智能辅助等服务的,要求作者主动进行声明,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方案称。
卫健系统内多家科研单位被重点提及。“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有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委属(管)医院参考方案内容措施。健全完善本单位科研诚信制度、完善医学论文发表及相关原始数据管理,坚决杜绝‘论文工厂’‘虚假论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解读文件称。
与此同时,方案坚持惩防结合。为强化失信行为惩戒,国家卫健委将建立严重科研失信行为个人和机构常态化约谈机制,完善科研诚信档案及失信数据共享机制。
具体惩戒措施包括:每季度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数量进行排序,将排名前5的单位和地区界定为频发单位和地区;对本通知发布后出现的从“论文工厂”购买论文、伪造论文数据、虚构评审人电子邮箱等行为者,从严从重处理,终身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根据方案规划,国家卫健委还将开展科研失信行为高发地区科研评价改革落实情况调研并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年度自查。
针对调研工作,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选取1-2个省份,从省、市、县3个层面各选择1-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解剖麻雀式调研。深入了解在人才评价、科技项目评审、行业奖项评定、医疗机构评估、职称评聘中的论文使用情况,着重理清“破四唯”的难点及瓶颈。
针对年度自查,自2026年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例行开展年度科研诚信自查,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凡未在年度自查中主动申报问题论文且经查实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对论文作者从重处罚。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在解读文件中进一步强调,该委将“下大力气扭转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科研失信情况多发态势”。“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有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委属(管)医院参考方案内容措施。针对年度自查,自2026年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例行开展年度科研诚信自查,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力争通过3年,遏制论文造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
国家卫健委将“下大力气”扭转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科研诚信不良风气。
近年来,国际期刊大规模撤稿事件屡屡发生,癌症和心血管疾病研究、生物统计学等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被国内外学界视为学术不端的“重灾区”。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加强医学科研诚信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称,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健全医学论文关键环节管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论文造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得到遏制。”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在解读文件中进一步强调,该委将“下大力气扭转卫生健康领域存在的科研失信情况多发态势”。
具体来说,方案从8个方面综合采取17项重点任务措施。
首先,国家卫健委将进一步拓展问题论文主动监测范围。针对国外论文的主动监测,该委以Retraction Watch Database撤稿论文数据库、PubMed和Web of Science学术文献数据库作为撤稿论文监测来源;针对国内论文该委将对知网、万方等国内期刊论文数据库收录的医学论文进行随机抽样评估,对国内医学论文质量发展态势进行分析。
国家卫健委主管的医学期刊将成为从严管理的重点。根据方案,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的医学期刊刊载的论文起步,逐步对所有国内期刊撤稿医学论文开展主动监测。
其次,期刊主办单位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机构均应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期刊主办单位,将通过第三方经济审计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期刊财务、编委会等期刊管理制度;对于卫健系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科研单位,将通过开展年度自查,对已发表论文原始数据按不少于机构当年发表论文总数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对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应实现全覆盖。
其中,AI(人工智能)成为论文数据造假源头治理的重点。“对论文起草过程涉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处理或使用人工智能辅助等服务的,要求作者主动进行声明,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方案称。
卫健系统内多家科研单位被重点提及。“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有关全国重点实验室,委属(管)医院参考方案内容措施。健全完善本单位科研诚信制度、完善医学论文发表及相关原始数据管理,坚决杜绝‘论文工厂’‘虚假论文’等突出科研失信问题。”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解读文件称。
与此同时,方案坚持惩防结合。为强化失信行为惩戒,国家卫健委将建立严重科研失信行为个人和机构常态化约谈机制,完善科研诚信档案及失信数据共享机制。
具体惩戒措施包括:每季度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数量进行排序,将排名前5的单位和地区界定为频发单位和地区;对本通知发布后出现的从“论文工厂”购买论文、伪造论文数据、虚构评审人电子邮箱等行为者,从严从重处理,终身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根据方案规划,国家卫健委还将开展科研失信行为高发地区科研评价改革落实情况调研并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年度自查。
针对调研工作,在东中西部地区分别选取1-2个省份,从省、市、县3个层面各选择1-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解剖麻雀式调研。深入了解在人才评价、科技项目评审、行业奖项评定、医疗机构评估、职称评聘中的论文使用情况,着重理清“破四唯”的难点及瓶颈。
针对年度自查,自2026年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组织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例行开展年度科研诚信自查,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凡未在年度自查中主动申报问题论文且经查实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对论文作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