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推行官员财产公示的原由

斯文的地主 童生 2026-02-24 01:23 20 2
斯文的地主 童生 楼主
2026-02-24 01:23
第1楼

一、腐败存量未清除增量在持续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公布最新反腐数据,显示今年首三个月有18.5万人被处分,相比去年同期的12.1万人大增超过50%。其中,被处分的省部级干部人数有14人,也比去年同期增加两人。

二、文明世界防范权力腐败的利器是包括官员财产公示的阳光法案

阳光法案(sunshine law),又称“信息自由法”、“资讯公开”或“资讯自由”(freedom of information),是应用于促使政府机关的资讯向民众公开的一个通称,其基本假定是“在一个民主社会,人民有权利知道有关公共政策方面的决定究竟是如何达成的。阳光法案的基本出发点是“人民有知的权利”,但却有人批评此举可能妨碍了决策官员以秘密方式处理政务的作法。

美国于1967年通过《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FOIA)是美国关于联邦政府信息公开化的行政法规。

瑞典在1766年制定信息自由法并写入瑞典宪法,是历史上首条的信息自由法。在瑞典信息自由法被称为Offentlighetsprincipen(公众使用原则),并一直有效至今。

三、虚假反腐的虚伪性

中国新领导接班后不断出台各种禁止奢华的规定,但被视为反腐利器的全国财产数据库却至今没有建立。有评论认为,中国公民没有言论自由,官员财产不公开等是当前中国官场制度性腐败泛滥的主因。

四、文明世界官员财产公示的成功经验

法国早在1998年就制定了《政治家生活资金透明度法》,这是规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的一项专门法律。根据该法规,宪法委员会在《政府公报》上公布总统选举的结果时,必须附上当选者的财产申报单。参议院和国民议会(议会下院)的议员在上任后的1 5天内,也必须向各自所属的议院办公厅提交一份以其名誉作保的准确、真实的财产状况申报单。此外,所有政府成员和一些地方官员在被任命或上任后的1 5天内,要向专门委员会的主席提交一份个人财产状况申报单,并在任期结束时,再次提交一份新的财产清单。议会办公厅或委员会按法定程序对申报者的财产变化情况作一份报告,并将其公布在《政府公报》上。一旦公职人员被发现拥有的财产与其合法收入不相符,而该官员又不能说明其正当来源,即视为非法所得而予以惩处。

法国《公职总法典》规定,"禁止公务员兼任其他有利可图的工作"。而且,当公务员的配偶以职业身份从事一项有利可图的私人活动时,该公务员必须向其所属的行政部门或公共事业单位声明。

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已经有了超过30年的历史。在这30年中,包括一名美国众议院议长在内的不少美国高官都曾因为这项制度而受到惩处。

美国的财产申报制度始于1978年颁布的《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根据这项法律,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财产申报不只限于申报者本人,还须包括其配偶和抚养子女的有关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各受理申报的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五、在官员财产公布问题上的虚与委蛇

1980年代,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被首次提出。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2005年,在公务员法的制定过程中,对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予以规范的建议最终未被采纳。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该法中重申了《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严禁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规定。2006年8月29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颁布实施。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

2013年1月23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八届二次会议公报指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但除了口头却无下文。

六、没有一个地方将官员财产公开进行到底

中国40个地区试点官员财产公开,半数以上昙花一现,这还是个客气说法;严格说来,没有一个地方将官员财产公开进行到底,这就是财产反腐生态现状。

一些地方的试点,确是当时权力的“雄心壮志”,由于权力自身家庭财产公布都有所保留,只让新任领导公示家庭财产,显然先天性底气不足,没有理由让下属官员公开到底,这是昙花一现的主因之一。此次哈尔滨提出对新提拔人选公开家庭财产,既有不公平一面,也有底气不足一面,还有遭遇质疑和反倒逼一面,谁能看好呢?

七、北京镇压那些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者,北京许志永博士及江西刘萍、魏忠平等遭重判

中国至少有10名活动人士因倡议政府官员财产公开而遭当局逮捕。

这些被捕的活动人士参与了当年3月在北京一闹市区打出横幅标语要求通过立法规定政府官员财产公开的活动。

八、重判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原因

因素是多重的。第一,在18大之后,在2012年12月于国际反腐日在网络上发起争取签名,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直指的对象,就是18大之后刚刚选举上来的205名中央委员,就是中国共产党权力的巅峰,他们也是贪腐的最高位人员。开始在网上征集,但互联网上的一片肃杀把这些所有的号召等等都清洗得一干二净。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中国共产党历来都讲究恐怖治国赤色恐怖。当中宣部体系,以谎言治国越来越被微博,推特,社交媒体,威信朋友圈打得七零八落千疮百孔的时候,那就祭起第二个手段即恐怖治国。

九、官员不公布财产的十八大理由

早在三十多年前的1987年,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就在中国被首次提出,至今没有实施。期间,各地曾推动试点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结果都是不了了之,再没下文。2011年2月27日上午,温总理接受采访时也说,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曾连续多年提交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提案,据说该提案一提出,全场立刻鸦雀无声,人民代表们怀着同样的心情,以守护同一个秘密的默契,无声中坚定地为人民按下了否决钮,否决率高达99.99%!

领导和专家们共总结出18个原因,以说明当前中国不宜推行该制度,以下为各位专家的发言。

十、哪些人在阻止中国实行官员财产公开?

公开党政官员财产的呼声日渐高涨,一喊就是十几年。每年的两会上也多有委员提出这样的议案。但是,喊归喊,议归议,提归提,即使有关调查问卷显示,超过八成的公众,超过七成的公职人员都认为应该公开。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仍然是:从“条件尚不成熟”、“全面推行尚存一定困难”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已着手起草建议稿”。似乎“话已经说尽”,想要实施实在太难。

官员财产公示究竟难在哪里?有分析认为,对财产公示持反对态度的官员,有的可能家庭财产较多,尽管财产来源合法,但不愿“露富”;有的则是其家庭财产中有较多,甚至大量来源不明或来源非法的部分。这些官员自然会通过各种渠道,编造包括“条件不成熟论”在内的各种理由阻止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出台。由此看来,最大的阻力关键一点,是来自大大小小的官员自身,他们最害怕公开自已和家人的财产和收入。

官僚阶层坚决抵制财产公示。他们是中国最有权力的阶层,他们不想做的事情,也绝不会轻易让别人做。“阳光法案”迟迟不能出台,其根本原因不在技术环节,而在于它涉及反腐倡廉等许多领域,触及掌权者的切身利益。试想,一旦官员财产公示最终成为法律,有人再想利用权力非法捞钱、聚财,还会像现在这样容易吗?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说到底是“治官”的制度。革自己的“命”总是不舒服的,一些官员会自觉不自觉地为这项制度的执行设置障碍。

十一、官员财产公开难在哪?

官员财产公开,是一条国际通用、行之有效的“阳光法案”。在吏治清明的国家,官员的隐私空间比普通公众要小一些,就连其家庭成员的信息也并非单纯的个人隐私,而是一种公共资源,而公众有权知晓这种公共资源信息。

就目前来看,官员的财产申报距财产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一些官员就财产、投资、子女就业等方面的申报,都是向组织报告,向申报者的上级或领导报告,而不是向人民报告。至于报告的内容是否属实,人民也无法知道。而且,从已查实的一些贪腐案件来看,以往的这些“报告”似乎也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监督作用,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

财产公开是基本制度也是基础制度。很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越公开、收入透明度越高的地方,越稳定。当然,财产公开需要一个过程,但不是技术问题,立法更不是难点,而是决心问题。官员财产难以公开的最大症结,不是目前条件不成熟等客观原因,而是财产公开直接涉及党政高级官员切身利益,受到既得利益群体的主观阻扰,导致在实践中难以施行。当改革涉及到官员自身的权益,而这些人又掌握着决定政策制定和政策走向的巨大权力的时候,改革就会变得异常艰难。因此,改革的顶层设计非常重要,而这首先需要有一个能够超越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区利益等各种利益关系的改革协调机构,这样改革才能冲破压力和阻力。

鋒芒 童生
2026-02-24 12:11
第3楼

屁民太大膽了

斯文的地主 童生 楼主
2026-02-24 01:25
第2楼

针对一小撮人提出要求公布官员财产的问题,上级领导组织了有关专家进行了一场论证会。

1、刘主任:我们没有必要学习西方的那一套,我们应该有文化自信、制度自信。

2、张委员:公布官员的财产,目前还不具备条件,不能操之过急。

3、王代表:我们的干部廉洁公正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我们没有必要通过公布官员的财产来证明这一点。

4、李院士:我们的干部都是广大群众一致拥戴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其他人无权说三道四。

5、赵老师:干部的财产就是国家的财产,国家的财产就是国家的机密,我们应该保护国家的机密。

6、陈书记:我们应该加强团结,而不要制造内部的人为矛盾、挑拨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

7、孙局长:我们应该把目光放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着眼长远,而不要在个人财产问题上纠缠不清,那是鼠目寸光、斤斤计较。

8、丁主席:没有公布干部的财产,我们取得了经济上高速度的发展。这足以证明我们的模式是正确的。

9、马博士:我们设立了多个反贪和纪检机构。如果公布官员的财产,很有可能导致这些机构人员失业,这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10、徐院长:我们每年抓到的贪官数量居世界前列,这足以证明我们的反贪体制是最健全、最有效的,我们没有必要改变已经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正确道路。

11、彭校长:我们不应该区别对待干部和群众。既然不能公布群众的私有财产,为什么要公布干部的私有财产?

12、马政委:其实不公布干部的财产,并不等于我们就不知道他们的财产。我们对每一个干部有多少钱了如指掌。不公布他们的财产,有利于组织上掌握主动权。

13、柳部长:我们有一只过得硬的干部队伍,我们应该相信他们、保护他们,只有这样才能保护我们的事业成功,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

14、邓教授:我们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国家,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个朝代公布官员财产,我们的文明能延续至今,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15、孔教授:如果不能保护官员的隐私,谁愿意去当官?这会严重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16、胡主编:如果公布了官员的财产,让大家都看到官员的贫穷,谁愿意从政?

17、魏博士:如果要求强行公布官员的财产,极少数官员会将财产转移到国外,这会导致中国总财富的流失。

18、蔡院长:我同意上述魏博士的看法,如果公布官员财产,结果是老实的官员公布了财产,而不老实的官员把财产转移走了,这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

结论

专家论证得出了一致的结论: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反对公布干部财产,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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