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第一夫人金建希就受贿案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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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

AI摘要:(法新社)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夫人金建希不服法院就她涉嫌贪污受贿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于星期一(2月2日)提出上诉。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月28日对金建希涉嫌操纵股价、收受贿赂等罪名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金建希有期徒刑1年8个月,追缴赃款1281万5000韩元(约1万1152新元)。金建希被控收受统一教贿赂,涉嫌《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斡旋受贿罪;参与操纵德意志汽车股价,违反《资本市场法》;非法接受民调服务,违反《政治资金法》。


1月28日,金建希(右)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站立听取一审判决,合议庭法官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法新社)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夫人金建希不服法院就她涉嫌贪污受贿案作出的一审判决,于星期一(2月2日)提出上诉。

韩联社报道,金建希方面2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27庭提交上诉状。据推测,金建希的律师或主张一审法院认定有罪的判项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有误,而且量刑不当。负责调查此案的独立检察组已于1月30日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抗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月28日对金建希涉嫌操纵股价、收受贿赂等罪名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金建希有期徒刑1年8个月,追缴赃款1281万5000韩元(约1万1152新元)。刑量远低于独检组提出的量刑建议,即有期徒刑15年、罚金20亿韩元、追缴赃款9亿4800万韩元。

金建希被控收受统一教贿赂,涉嫌《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斡旋受贿罪;参与操纵德意志汽车股价,违反《资本市场法》;非法接受民调服务,违反《政治资金法》。法庭认定金建希的部分行为构成受贿罪,但其余两项指控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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